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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事变后,一九三八年十一月,日寇即派两架飞机第一次轰炸枣阳县城起,接着于一九三九年五月七日,一九四〇年五月八日,一九四一年五月十六日,先后三次侵占枣阳县城,每次沦陷,帝乡人民惨遭日寇「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的毒害。惨杀我同胞,奸淫我姐妹,烧毁我房屋,抢掳我财产。据〈枣阳志〉载:枣阳遭三次沦陷,日寇共屠杀我同胞一万三千二百余人,烧毁房屋三万九千五百间,宰杀耕牛共一万二千八百余头,其惨状目不忍睹,其罪行罄竹难书。凡是年龄达六十岁以上的帝乡人民,提起日寇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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