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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人的「赶集」,南方人称之为「墟日」。凡是在山城或鄕下生长的人们,对此周期性交易场所的「赶集」,都不会陌生,然而对在台湾都市中生长的年轻人来说,不但莫名其所以,恐怕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笔者来到台湾将近四十年,从来就没见过「赶集」的活动,可是在三家村,五家舍,却有一、二家店舖,百货杂陈,任君选择,交通便利,物资流畅,实无「赶集」之必要。而大陆农村可不同,因为交通不便从事农、渔、牧、樵的人们,每个家庭所需用品,是多方面的,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必须赖「赶集」以
两个柿子,象征「事事如意」;两个小孩扛一枚「制钱」或「元寳」,象征「招财进寳」。凡大户人家将嫁未嫁的姑娘,大都多要乘过年时节,跟母亲嫂子们学习剪贴这一课,以备将来嫁到婆家可以大显身手,取得人家敬佩。像我自己和二位嫂嫂,都有这一套手艺,并且每于过年时,彼此各出心裁技巧,互相竞赛,煞是有趣。我鄕墟集(市集),定为每月初三、十三、廿三、初九、十九、廿九日,每到年节、特别热闹,尤其是过年前,大家纷纷赶集,采购年货,如橘饼、桂圆、红枣、冬瓜糖、香烛、鞭炮等,是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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