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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西元一〇三六—一一〇一年)在中年以後,為「新黨」所構陷,遭到兩次貶謫。第一次是宋神宗元豐二年(西元一〇七九年)以原任的「知湖州」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縣)團練副使。第二次是哲宗紹聖元年(西元一〇九四年)從「知定州」(治今河北定縣)的職務貶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安置」惠州(治今廣東惠州市)。三年後(西元一〇九七年),朝中當權派仍為未足,再將他貶為瓊州(治今海南海口市)通判(又稱別駕),昌化軍(今海南儋縣)「安置」。蘇東坡貶居黃州時,仍是中原地區,平日一些...
一、前言蘇東坡被貶謫到海南,是海南歷史上一件流傳甚廣的故事,因爲東坡是一個鼎鼎大名的文豪,所以後人都誤以東坡啓拓了海南的文化,事實上,東坡當時不過只是一個政爭失敗被調的「罪人」,三年海外,處境侷促,心境焦煩,沉緬詩酒之間,而所見所聞,又僅限於儋耳一偶,著爲議論,發爲文章,處處以海南爲蠻夷煙瘴之鄕,倒反影響了後世中原人士與朝庭,對海南發生不少的誤解與歧視。後人如羊城王宗稷作東坡年譜,東坡作的東坡志林,東坡文集,蘇過的斜川集,蘇徹的欒城集,對東坡在海南之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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