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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論擧證責任序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35期  作者:張知本  出版时间:1975-04-10
    关键字: 诉讼法 法律 司法 王均章

    程序上重要之环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主张有利于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擧证之责任。所谓擧证责任者,为判断特定法律效果发生或不发生所必要之事实存在不明时,一方面当事人将受不利法律判断之危险或损失。此种场合,该当事人就该事实之存在或不存在,负有擧证责任。英美法称之为证明之负担,包括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上所有之两种负担,即擧证之负担与说服之负担。大陆法系关于司法方面之证据学说,甚少有价値之著作,所以谈到司法上科学之证明,实应寄望于英美之司法经验和传统

  • 文章馬英九的司改大夢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25卷 第3期  作者:王文玲  出版时间:2009-06-01
    关键字: 马英九 司法改革 《刑事诉讼法》

    马英九总统告检察官侯宽仁,说是为了人权原则。这个诉讼动作,如果是马总统推动司改大梦中的一环,勉强说得过去,否则,很难摆脱只为个人目的的掩饰之词。马英九上任一年多,又要振兴低迷经济,又要应付诡谲的两岸关系,对司法鲜少置一词。事实上,司法改革面临停滞,而马总统的司改大梦却依然模糊。司法有待改革的地方其实很多。前任司法院长翁岳生就任时召开全国司改会议:订了多项计画,执行起来零零落落;接任的赖英照,一样无法解决。影响民众自由权最大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最能代表司改

  • 文章“司法革新”新年新希望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3卷 第3期  作者:葉潛昭 出版时间:2011-03-10
    关键字: 司法 改革 损害赔偿命令 刑事诉讼法

    由被害者或者被害者家属在被侵害的范围内决定如何给予加害人惩罚,使被害人所受损失可以获得填补。然而当国家机器的产生,追诉犯罪成为国家独揽的权力与义务,相较于被害人的边缘化,被告俨然成为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几乎是铺天盖地的保护被告权益。在难以达到「毋枉毋纵」的前提下,「宁错纵一百,勿错杀一个」或许可说是当今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务的共同信念。一九九九年日本发生的重大社会案件〈光市母女杀害事件〉为日本司法制度带来了一股力促修法之声浪,二〇〇五年修法完成,其中以

  • 文章看清楚,聽明白漫談刑案偵查筆錄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59期  作者:徐立新  出版时间:2007-06-01
    关键字: 刑案 侦查 笔录 刑事诉讼法 侦查机关

    包括警察、宪兵、调查员及依法令关于特定事项,得行使司法警察(官)职权者。注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不得用不正方法讯问被告,同法第一百条之二,司法警察(官)询问犯罪嫌疑人准用之。第九十八条虽仅对被告之规定,但「举重以明轻」,讯(询)问被告、犯罪嫌疑人,尚且禁用不正方法,则对告诉人、告发人、证人等之讯(询)问,自更应出以恳切态度。

  • 文章被害人接受訊問,可以有人陪同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12期  作者:徐立新  出版时间:2003-07-01
    关键字: 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 审讯

    一部刑事诉讼法(以下称刑诉法),不论在侦查、审判或救济程序,有关维护被吿或犯罪嫌疑人权益的条款很多,以至让人产生「为何法律终是保护坏人?」的误解。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目的为防止冤及无辜。因为天底下可疑的事很多,人世间也有不少巧合之事。但是可疑、巧合,不一定与事实相符。近二十年来刑诉法不断翻修,尤其从七十九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修正。这些配合社会需要的修正案中,以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增订刑诉法第二四八条之一,最令笔者印象深刻。该条规定:「被害人于侦查中受讯

  • 文章眼見未必是實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08期  作者:徐立新 出版时间:2003-03-01
    关键字: 刑事诉讼法 犯罪事实 刑案 证据 人权

    读者自行索解,自行判断。这篇小说带给我们启示:「眼见不一定是实;不可轻信单面说词。」刑事诉讼法第一五四条:「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定之,无证据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实。」通常所谓证据,主要是物证、人证。人证包括嫌犯之自白、被害人之陈述、共犯之供述、证人之证言、自诉人或告诉人之陈述。其中目击证人的指证,因系直接证据,常被认为是犯罪事实的重要依据。但是人的知觉与记忆不一定完整无缺,有时会有错误。譬如证人具有特殊强烈的性格或偏见;证人视听能力有缺陷;证人目击的时间、地点

  • 文章司法制度的革新與突破

    来源期刊:《江西文獻》 第145期  作者:周淵博 出版时间:1991-07-01
    关键字: 司法制度 刑事诉讼法 诉讼程序 刑事参审 司法建设

    裁判。司法院为了贯彻上开解释,依据此类案件发生之多寡及其地区分布,将在全省各地方法院辖区人口密集之乡鎭巿设置治安法庭简易庭四十四所,并设于普通庭,现在正积极筹措经费、洽购土地,期能顺利兴建治安法庭,按时受理案件,俾使司法院革新的步伐迈向新的里程。由于民、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之修正,并获得立法院于今年七月十七日三读通过,使我国民、刑事简易诉讼程序能够顺应世界潮流与事实之需要,扩大了简易程序之适用范围,并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格式,让高等法院以上法院之法官集中精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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