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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娶亲」了。虽说是「抢」,那只是「没有钱」,充不起大场面的人家迫不得已而「做得好事」,鬪智鬪力的趣剧,极少有真正打人不愉快的事,而且,大家心照不宣,都是帮着男家的,所以,我们取笑家乡姑娘,有句话说:「小心我来抢你。」民国二十年以后,家乡也兴起自由恋爱,也没有「抢亲」了,只可当作笑谈。(五十七、十二、七)
在抗戰前的大陸老家,男女青年的婚姻很少有自作主張的,因祖先相傳而受舊禮教的約束,即是親友的子女到了十五六歲時,見面都會臉紅惟恐避之不及,那有接近談話的機會,更甭談什麼叫「自由戀愛了。」如果有誰家子女初長成,無論遠近親戚及熱誠朋友,或好事芳鄰,只作興上門向其父母提親,即所謂「做媒」,以撮合雙方子女的婚姻事成,所以那時代的子女婚嫁,大部份都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成,當時因社會風尚淳樸,人們誠信可靠,以致有門當戶對者,頗能相安無事,而成爲良好姻緣,我的哥姊...
佩琳憶往凡是復旦七老八十的校友,也許還記得在江灣復旦校園裏,仙舟圖書館以西,簡公堂以南,有一座兩層樓洋房的療養院——佩琳院。佩琳是李老校長夫人的名字,爲了紀念她而起了這個名字。民國二十三年春假前,我懷了第二個孩子,大約有兩三個月。一時興起,獨自個拿了籃球到籃球場去投籃,八發八中,得意之至,誰知動了胎氣,流產了。薛校醫把我安置在佩琳院樓上一間房子裏休養。同學有送水仙花來的,欣賞之餘塡了一闋卜算子:病中弔水仙調寄卜算子怪東風無情,吹得花兒瘦。甘谷遼遠絕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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