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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我对于省志续编的意见」一文,乃系本会七十五年七月廿九日鄕长座谈会及七十五年十一月一日省志续编第一次筹备会曁七十五年十二月廿二日,毛松年先生所召集之财务委员会发言纪要,兹综合在此发表,以见我鄕人士对省志续编积极支持的一班。——编者志
广东省志旧称广东通志,古代则称方志;方志者,地志也。左思三都赋序云:「鸟兽草木,则騐之方志。」李善注引周礼曰:「外史掌四方之志。」郑玄曰:「志,记也。」又左氏吴都赋云:「方志所辨,中州所羨。」李注:「方志谓四方物土所记录者。」依据以上的记法,省志所载,擧凡历史沿革,疆域界限,山川、人物、风俗、物产,以及艺文雅事等,一切包罗无遗。(注:省志续编筹备委员会议后部份委员参观画廊留影(右至左:陈治世先生、李瀚源先生、林华平先生、吴文晓先生、陈洪范先生、伍根华先生
科名、风俗、政治敎育、经济、工商、贸易等等实际的事蹟,比国史还眞实详明。问:广东省志过去纂修的经过怎样?答:广东省志,原名叫做「广东省通志」,宋代叫做「广东图经」明代起,始以省、府、州、县为单位纂修省府州县方志,简称「省志」「县志」「府志」,我粤自明代嘉靖间就有省志的纂修,由朝廷以命令,通知各省府州县主管官衙主持办理,如先贤黄佐编的「广东通志」、先贤郭裴编的「广东通志」便是(广东文献第十六卷第二期有详细的目录可考)大约明代三次,清代三次台北中央图书馆有存书
误时日,届时欲再撰修,恐已无从考究了。回顾自清季以来,我国处于多事之秋,入民国以来,有感诸省志多有未续修者,故于民国十八年二月颁布「修志事例槪要」,凡二十二条[2],主张各省早日设馆修志,今广东省志续编筹备委员会诸公,汇合海内外贤士,倡议续修,此适其时矣。㈢有关省志续编之体例我国传统旧志,一般傚法正史体例,以图、纪、表、考(志),列传为纲,下则系若干子目分述。惟吾粤历代省志,除融会傚法上述体例外,创增「外志」一例。如以明代嘉靖三十六年(一五五七)黄佐修撰之
一、前言广东省通志的续编问题,自民国七十二年起经过三年长的硏讨,先后在七次会议中交换意见,终于尘埃落尽,在民国七十五年十月八日在圆山大饭店十一楼第十一次世界广东同鄕恳亲大会开幕后一致通过,成立机构,收集资料,于同年十一月一日成立筹备委员会,承各方面综合意见,公推名誉理事长余俊贤先生为筹备会主任委员,郑彦棻、高信、钟皎光、毛松年、刘平、梁甲荣先生等为副主委委员,在第一次筹备会中,通过了筹备简则及续编委员,编纂委员名单,十二月廿八日第二次筹备会通过敦聘陈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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