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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单身亡故荣民遗留财物 立院修法延长继承期限

    来源期刊:《零陵人》 第6期  出版时间:1994-11-01
    关键字: 遗产继承 继承期限 荣民弟

    本刊讯】立法院本月十三日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六十六条修正案」,将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遗产的请求权时效,由现行「二年」延长为「三年」。使在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以前亡故,现仍由辅导会代管的二万四千多笔单身亡故荣民遗留近二十亿元的遗产,声请继承期限相对延至八十四年九月十七日。据报载:辅导会周主委于法案审查前一日,即召开记者会,吁请立法委员体念荣民合法继承人的权益,给予坚定支持;而在本条例修正延长一年后,周主委并对立委关切荣民的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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