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棗陽市白水寺文物管理處主任 沈齊珍
八十一年三月十三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实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湖南省零陵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为联络同乡感情,加强同乡敦睦团结,发挥互助精神,并协助政府举办公益事业共谋社会福利为宗旨。第三条:本会会址设于台北市。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第五条:本会依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第六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团结乡亲二、敦睦乡谊三、扶济贫困四、奖掖后进第二章 会员第七条:凡设籍台北市零陵县
间人,风雅士也。读书过目不忘,擅诗词,尝于同学书写方寸正楷六字时内,赋七绝一首,才名满京师。因曾赋诗捧名旦于报章,故识梅伶兰芳。一日,姚君邀约先生等同窗七八人,同至梅宅捧场作乐,原拟稍坐即回,讵梅伶坚留,随命设宴款待,宴毕,例须给赏,但诸窗友囊均羞涩,集合所有之款,犹不足数。无已,乃由周君宝泰借故外出,返校取银币六元,至梅家,乘兰芳离座时交姚君,姚君以之作赏金,兰芳坚辞,一再谓姚君曰,兰芳承诸位大爷不弃,为我捧场,又蒙光顾寒舍,薄酌款接,招待不周,歉仄正深
八十一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实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华民国湖南省零陵县旅台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宗旨:以零陵人的情,团结零陵人的心,凝聚零陵人的爱,发挥零陵人的力,共同为旅台零陵人服务,及维护并保障旅台零陵人绵延、生生不息、后代子孙之安全与生存发展。第三条:本会范围,包括台湾地区全部零陵人属之,按分布人数多寡,计分为大北部、中彰、嘉南、高屏四个分会推展工作。第四条:本会会址设于中华民国台北市忠孝东路二段六十四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