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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常务理事会议及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六款新修订章程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96期  出版时间:2000-03-01
    关键字: 章程修订 规章修订小组 决议通过章程

    本刊讯)本会第十届理事会鉴于本会章程多处不合时宜,于是成立修订章程专案小组,并推请常务理事谭守信担任召集人,该小组二次召开研讨会议,对章程之修订获得一些结论,经提二十三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议建请移交下一(第十一)届理事会研议。为延续修订章程工作,谭守信先生自接任本(第十一)届理事长后,亟思推动规章修订工作,于第二次理监事联席会议提议成立「本会规章修订小组」,推请常务理事陈立国、叶美英、李立贤、陈文甫、叶俊臣、岑摩岩、理事林雄、伍伯英、倪文达。组织规章

  • 文章梁任公與國民常識學會

    来源期刊:《廣東文獻》第6卷 第1期  作者:黃得時 出版时间:1976-05-01
    关键字: 梁启超 国民常识学会 章程 《国民常识丛书》

    日致佛苏、黄与之一书云:前书言国民常识学会事、今将章程寄上,此事殆全属慈善性质,窃谓欲救国活,无急于此,一年以来与荷老念兹在兹,苦力不克擧。今已筹得三千金为开办费(原注:璧泉之力也)可底于成矣。惟当广募会员担任颁布所印小册。故同人意欲先觅多人为发起人,二公勿论,此外如伯兰、搏沙以及凡公等所知之各同志、皆望为之广觅、限得信半个月内将姓名开寄,俾得印布,将以正月杪即出书也。(见丁文江编「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三二六页)。可知梁氏筹办常识学会的主旨是「欲救国活

  • 文章台北市梅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鄕會會刊》 第25期  出版时间:2011-02-13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章程

    会员对本会有发言、表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其他依法应享之权利。民九三、元、三十一修正民九八、十二、十修正第七条 会员有遵守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依法应尽之责任。第八条 会员有违反本会章程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之检举者,按其情节轻重,由监事会通过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告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提交会员大会追认。第九条 会员经大会除名

  • 文章台北市梅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27期  出版时间:2013-02-24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章程

    会员。第五条:会员退会,须于一个月前将退会原因报告理事会经决议后行之。第六条:会员对本会有发言、表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其他依法应享之权利第七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依法应尽之责任。第八条:会员有违反本会章程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之检举者,按其情节轻重,由监事会通过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告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提

  • 文章台北市梅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台北市梅縣同鄉會會刊》 第29期  出版时间:2015-03-14
    关键字: 台北市梅县同乡会 章程

    会员。第五条:会员退会,须于一个月前将退会原因报告理事会经决议后行之。第六条:会员对本会有发言、表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其他依法应享之权利。第七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依法应尽之责任。第八条:会员有违反本会章程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之检举者,按其情节轻重,由监事会通过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告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提

  • 文章慶祝本會成立廿五週年 概述奬學金委員會工作與希望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25期  作者:陳湧濤 出版时间:1989-02-01
    关键字: 台北市大埔同乡会 奖学金 章程 资料统计

    一、前言嘗聞諺語「百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又語云「書中自有黃金屋,千鍾粟,美女顏如玉」,此類話,姑勿論其背景如何?但鼓勵讀書,追求智識的意義是可肯定的,子云「三日不讀書,臉目可憎」,可見讀書是何等重要,至於讀了書,增進智識,充實技能,其爲善爲惡,造福人群,或塗炭生靈,則視讀書領悟差異與一念之間,當非讀書之過,況今智識爆炸時代乎?我國自古以來重視敎育,自殷周始,便有庠序之敎,孟子曰「謹庠序之敎,申之以孝悌之義」,又曰「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敎,性乃遷」,可...

  • 文章台北市大埔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22期  出版时间:1986-02-01
    关键字: 台北市大埔同乡会 章程 修订记录

    及其他一切依法享受之权利。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及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检擧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惟除名处分须经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第十一条 会员被除名,须缴还一切会员证件,如有欠费,一律缴清。第四章 组织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十五人,候补理事五人;监事五人,候补监事三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无记名限制连记法投票

  • 文章台北市大埔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12期  出版时间:1975-12-01
    关键字: 台北市大埔同乡会 章程 细则

    同鄕年满二十岁经本会理事会审查合格并缴纳会费者均得为本会会员并由本会发给会员证。第六条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会会员。㈠违反三民主义之言论与行动者。㈡褫夺公权者。㈢违背国家民族利益者。㈣有不良嗜好者。㈤营不正当职业者。第七条 会员退会须一个月前将退会原因报告理事会经决议准许后发生效力。第八条 会员有发言表决创制选擧罢免诸权及其他一切依法享受之权利。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及决议或

  • 文章台北市大埔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81-12-30
    关键字: 台北大埔同乡会 章程 规定

    第五条 凡旅居台北市所有广东大埔籍之同鄕年满二十岁经本会理事会审査合格并缴纳会费者均得为本会会员并由本会发给会员证。第六条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会会员。㈠违反三民主义之言论与行动者。㈡褫夺公权者。㈢违背国家民族利益者。㈣有不良嗜好者。㈤营不正当职业者。第七条 会员退会须一个月前将退会原因报吿理事会经决议准许后发生效力。第八条 会员有发言表决创制选擧罢免诸权及其他一切依法享受之权利。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

  • 文章台北市大埔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20期  出版时间:1984-02-12
    关键字: 台北大埔同乡会 章程 修订记录

    及其他一切依法享受之权利。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及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检擧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惟除名处分须经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第十一条 会员被除名,须缴还一切会员证件,如有欠费,一律缴清。第四章 组织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十五人,候补理事五人;监事五人,候补监事三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无记名限制连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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