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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伍绵德先生奖金高中一名,已由同乡会遴选东方工商品学兼优的薛国苓同学送审,已经获选,奖学金四千元已汇寄本会转颁。差额一千元由同乡会补发。高主委:今天奖委会评审八十七年秋季奖学金申请案,现在请业务承办人叶组长报告。叶超组长报告:一、本年秋季奖学金申请有研究生一名;大专特优生六名;大专奖学金十一名;大专助学金十名,高中奖学金二名(含清寒一名);助学金四名,计三十四名,金额廿四万元。二、请各委员核对名册及申请表,成绩单等资料评审。沈以正委员:一、研究生张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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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五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助金申请期间,经第十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定:自三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并于中央日报刋登公告及发布新闻,日来各地同鄕函索奖助办法及申请表者甚多,均经随时寄复,一俟期满以后,即行提交奖学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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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奖学金,以奖励本会会员之优秀子弟,在中等学校以上求学为宗旨。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子弟,本学期在本台北市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其上学期之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乙等以上,体育成绩及格者,均得向本会申请。第三条:本奖学金,每一学年度擧办二次,第一学期,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学期,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过期槪不受理。第四条:本奖学金之申请,应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检具左列证件,向本会申请之。1.塡具申请表(向本会索取)。2.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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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敎育奖助金委员会自四月一日开始至五月十日截止,接受本学期敎育奖助金申请,凡合于规定者,可塡具申请表,检同上学期成绩单,户口誊本,送请核办。申请表向同鄕会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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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本年秋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请,至十月十五日截止。凡高中及大专同鄕子弟上学期(八十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以上)可以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以申请助学金(有名额限制)。家境清寒而有鄕、鎭、区公所合法证明者可申请清寒奖学金,但学业及操行必须附合以上条件申请时应塡具申请表(可向同鄕会索取)一份,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或敎务处章戳)、学生证影印本各一份,并送审核。各项手续如有不明白处,盼随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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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入会条件:凡十八岁以上在自由地区宿迁靑年同鄕。㈡入会办法:请将下列申请表邮寄至台北邮政信箱「二二〇一一」号会费缴交利用邮政划拨方式,划拨帐号现正申请中,届时将另行通知。七十一年会费经第一次筹备会决议为新台币『伍佰元整』台北市宿迁同鄕会靑年联谊社社员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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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奖助学金,定自九月五日开始接受申请,预定十月五日截止。请同鄕子弟踊跃申请。申请注意事项已刋上期鄕讯。又目前同鄕会会所除每星期一、三、五上午有人,其他时间无人留会。索取申请表可打电话三二一二二八一(下午)或七〇八一二四七与张泉熙鄕长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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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至九月三十日截止。凡高中及大专同鄕子弟上学期(七十九第一学年度)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以申请。家庭淸寒有区、鎭(鄕)公所证明者可申请淸寒学生奖学金。申请时塡具申请表(可向同鄕会索取)外,须附成绩单,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印本亦可,成绩单必须盖有学校正式钤记(影印须另外加盖)否则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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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本年春季奖助学金自三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凡高中(职)及大专在学就读子弟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者,均可申请。学业丙等(不满七十分)、操行乙等(不满八十分)者概不奖助。申请时应塡具申请表一份(可向同鄕会索取),附上学期(八十一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一份(必须盖有学校或敎务处章戳,若以影印本送来务请学校在影印本上加盖印章始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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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会本年秋季奖助学金自十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十月廿五日截止。凡高(职)中及大专院校在学就读青年同乡,八十四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者均可申请,办法并无变更,助学金名额既无变更,奖额亦无减少,敬告学生及家长注意。申请手续,应填具申请表一份,该表可向同乡会索取即寄,附上八十四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一份,该成绩单必须盖有学校或教务处章戳。如以影印本申请,亦必须请学校在影印本上加盖印章才算有效,务请特别注意同乡会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