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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于一八五三年建都南京,不久即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并以此制度为基础,实行地方政制的改革,包括社会组织、官员选黜、司法、礼俗、敎育等各方面。故硏究太平天国的田制,必先对「天朝田亩制度」作详细的探讨,再参阅其他遗存的文献,及淸人的有关记述,然后始知其实况。一 天朝田制改革办法按太平天国田亩制度,首先主张废除农田私有制,其中规定:「天下皆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又云:「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
条:「孝顺父母……」第六天条:「不好杀人害人……」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第八天条:「不好偷窃刼抢……」第九天条:「不好讲谎话……」第十天条:「不好起贪心……」。太平军并令男人剪辫,女人放足,人民同士兵在礼拜日一律听道,于是在城未逃亡之人民,不无疑惧,然亦不得不从而剪去发辫,女人亦多放足,宣称男女平等。太平军又颁田亩制度,分田为九等,不论男妇自十六岁以上受田,十五岁以下减半,水旱良窳平均配给,耕获与政府各半,又令人民除耕作外必需树桑养蚕,织布缝衣,养鸡养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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