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字甸丞),性极残酷,虽之谟已定罪永远监禁,仍欲杀之以媚长官。故抵狱后更酷刑十余日取供,始以针刺指甲,继倒悬之,熏椒烟于其口鼻。之谟仍不屈,金愤甚,自烧烙铁,烙其肤肉,全身焦烂,胥役皆不忍睹。未几,萍醴革命军起,全省戒严,党狱因而大兴。金牧更借端罗织,再四刑讯,断指割舌,身无完肤。至十一月二十一日,之谟卒被缢杀于靖州之东门。就义之先,犹手书绝命辞,虽拇指已断,字迹仍端好如恒。死时指金牧曰:「我要流血,为何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观者多为感动。狱中尝先后作遣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