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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若表现良好并具悛悔实据,应由台中监狱报请法务部假释,换言之,颜清标在监再服刑一年五月后,应有假释出狱之机会。裁判之执行,由法院之检察官指挥之,受刑人以检察官之指挥执行为不当者,依刑事诉讼法第四八四条之规定,应具状向该法院声明异议救济之。[1] [2] 总统 1;总统大选 1;人权 2[3] 颜清标[4] 专论;法务部;颜清标;行刑;人权保障;保释[5] 台湾政事;时论社评;新闻报道[6] 255[7] 普通
日前法务部曾部长签署执行令,北中南三地分别执行死刑的行刑,再度引起死刑存废的讨论,社会是多元的,也容许各种不同声音,经过沟通而形成共识,所以我们不能单纯的认为那一种诉求「对」或「不对」,但是从社会上几乎百分之七八十都赞成死刑的论点来看,废死只是一小部份人的声音,显然的尚有待较多人的认同,主张废死者一惯的论调是先表示同情被害者的遭遇,以博取被害人家属的认同,再进一步指出刑罚已从「报复」改变成「教育」,必先求其生不可得的情况下才能判死,否则应该再给被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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