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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四十年代初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溫州米風潮血案始末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9卷 第1期  作者:蘇虹 出版时间:1993-02-01
    关键字: 温州 米荒 案件

    溫州素稱魚米之鄉,但在民國卅八年以前的半個世紀中,卻發生大小糧荒多次,其中尤以民國廿九年(一九四〇年)秋的一次最為嚴重,十七名市民慘死於槍口之下,釀成一起令人震驚的流血大慘案。民國廿九年,溫州風調雨順,並無水旱蟲災,秋收後糧食充裕,民食本可無虞。但那時正值抗日戰爭艱難時期,當局聲稱為了抗日支前,曾先後按國家牌價向地方徵購了數十萬斤糧食。農民終年辛勞所得,大都被徵購而去,連蕃薯乾亦難以留下;而眞正擁有餘糧的豪紳、富商,卻千方百計藏匿不賣。城裏糧店下鄉購糧,...

  • 文章军法改革建言案—国防部回函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4卷 第5期  出版时间:2012-05-10
    关键字: 军法 改革 案件建议

    钉下去,我们不是与当局为敌,而是要点出这史实,让暸解这段事实的人更暸解。国防部 书函机关地址: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2段88号传真:02-29307635承办人及电话:吴纯显 02-27327412#253865受文者:叶潜昭先生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04月26日发文字号:国法审判字第1010001340号速别: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函覆台端提出有关军法改革建言案本部说明资料,请查照。说明:一、依行政院秘书长101年3月27日院台防字第

  • 文章舊事重提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7卷 第12期  作者:皮滄峰 出版时间:1975-12-30
    关键字: 陶思槿 情杀 案件

    本刊第七十九期,韓漢鄕長所撰的「沈從文與陶思槿」一文,與事實頗多出入。唯韓鄕長愛鄕情殷,關心家鄕地方掌故的一片熱情,値得欽佩;同時文章流暢,辭藻淸麗,更使人傾慕。筆者在杭州長大,其時已十五、六歲,對陶劉情殺一案,知之較詳,特重爲報導,以爲助談。兩浙民風,素稱淳樸。重大刑案,殊少發生。當然,桑間濮上之行,不是沒有。此類事,任何地方都有存在。那是受人類行爲法則所支配,不能視爲醜行。在一般的爭風吃醋而言,最後都不了而了。而像陶劉情殺案的例子,可說少之又少。如果...

  • 文章林鍾英告御狀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8卷 第5期  作者:馬允元 出版时间:1992-10-01
    关键字: 林钟英 案件 冤情 正义

    平阳县历史上曾发生过三大著名案件,其中冤情最重,传闻最广的,要算清朝嘉庆年间的林钟英状告徐英台的一案。嘉庆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五代皇帝。此时,清政府已逐渐走向衰落。政治腐败,民生凋疲。平阳一带,由于连年水灾为患,庄稼歉收,人民生活更是每况愈下。特别是徐映台任知县以来,贪赃枉法,残暴成性,非但没有体悯民瘼,反而不顾国家律例,擅自将田粮额数由每亩二角三分,增加为三角三分,并把这部份的「浮征」饱入私囊。搞得全县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灵溪沪山岱下(今台下

  • 文章漫語小品(三)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04期  作者:周啓範 出版时间:1985-07-01
    关键字: 周乃忠 流氓 案件 说明函

    流氓?下面這篇文章,是聯合報專欄作家揚子先生大作。他對流氓破敗社會治安及如何產生和造因,說的非常精闢深入。也很重視「流氓」一詞,認定要絕對客觀,必須賦當事人選任辯護律師得提出異議之權利,最後決定權應爲治安法庭,如裁定不成立,最高治安機關亦應接受,取締檢肅亦應受其拘束。這對治安機關若干「枉縱自由」的偏差行爲,無疑是一項有力的反擊,爰錄原文如左:「我厭惡橫行市井、魚肉鄕民的流氓。這些欺侮善良的人,充其量,是「鷄鳴狗盜之雄耳」。如果孟嘗君尚不免爲王安石如此評價...

  • 文章沈從文與陶思槿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7卷 第11期  作者:韓漢 出版时间:1975-11-30
    关键字: 沈从文 陶思槿 案件

    杭州省垣,在民國二十一年春間,發生一件轟傳全國的三角情殺案,尤奇的女兇手陶思槿,殺死同房女同學(忘其姓名),是爲着老師沈從文之戀,殺人後並將情敵分屍。此時我正在上海法學院就學,該校爲日寇所毁,褚慧僧院長遷校於杭州銀銅橋之綢業會館上課,法院刑庭審問時,同學們紛紛前去旁聽,我亦隨之前往,雖已逾四十二年之久,但還記得陶女身材豐滿,風姿平平,可能作了階下囚,未作裝飾耳。沈君瘦弱、鼻架眼鏡、身穿長袍,確是一位文學家模樣。刑庭正將木條約六尺修長三四根,在審問中,人擠...

  • 文章台北市宁波同乡会法益维护委员会处理申请案件办法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10期  出版时间:1977-08-01
    关键字: 法益维权 普法答疑 案件受理

    之事实及证据,与请求解答之问题。四、请求人及其家属之生活经济状况。五、请求年月日。六、请求人签名盖章。第四条 本会委员轮流値月,每月以律师会计师各一人,或律师兼会计师一人,处理该月份之请求事件。前项轮値月表,由本会主任委员排定之,渉及司法程序案件,每人每月以一件为限。第五条 请求援助事项显无理由,或请求人资力有不应援助之情形者,本会得拒绝受理,并通知请求人。第六条接受请求事件,按其性质之应属于法律或会计,分别由値月委员承办至终结为止,并将办理情形报会存

  • 文章無錫光復志(二四)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92期  作者:錢基博 楊愷齡  出版时间:1977-06-20
    关键字: 刑事 民事 案件 月薪 惩罚

    錢基博 原著楊愷齡 提供刑事寫生四名,二正二貳,正,月三十元,貳,月二十元,民事寫生名額及月給薪,無不視刑事寫生者,司法巡警長四人,每人月給餉十二元,領司法巡警四名,每名月六元,都十六名,分屬于四司法巡警長。遇有獄事。日以一司法巡警長率所部四司法巡警,供傳訊拘捕之役,謂之値日。四人周而復始,其應役赴四鄕傳訊也,壹視道里遠近,規定旅費之多寡。刑事,領公府費,民事,兩造各給半,誡勿得過索,違者有誅,而淸廷差役持票訛索之風絕矣。其制大率翼運所審定也。時宗瀚、錫蕃...

  • 文章丹陽的司法機關

    来源期刊:《丹陽文獻》 第9期  出版时间:1971-09-15
    关键字: 丹阳 司法 检察院 案件 法院

    淸末改良司法,我邑曾一度设立地方及初级审判,检察二厅於夫子庙内,旋因节省经费,奉令裁撤,诉讼案件,仍归县知事兼理,而设置帮审员一人佐之,后又改帮审员为承审员,兼规定县知事任检察官职务,上诉案件,初归苏州高等审判厅办理,嗣又划归江宁地方法院审理,民国十二年丹徒地方审判厅成立,又奉令归该厅管辖。北伐后,县知事改称县长,兼理司法如故。未几,于县政府内附设县司法处,由县长及司法官分任检察、审理之职。抗战胜利后,仍沿旧制,时鎭江江苏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成立,我邑上诉

  • 文章無錫光復志(二二)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91期  作者:錢基博 楊愷齡  出版时间:1977-05-20
    关键字: 越狱 囚犯 案件 司法

    錢基博 原著楊愷齡 提供錢基博日,無錫光復之前一日,夜金匱縣獄囚已變,毁獄遁,知金匱縣事何紹聞閉城索,至天明,勿獲一人,纔半日,而無錫匡復矣。華承德已降知無錫縣事孫友蕚,亟揮兵守無錫縣獄,防囚乘機得逸去,伺之益謹,越日,囚則譁于獄,羣謂:「吾儕迫饑寒作惡,今已易世,勿俾更新,何時可脫獄者」?不服,脫械肆詬駡,喧囂聲達牆外,洶洶欲出獄走,守獄兵已寡,無敢止者。軍政部軍械官劉孟堅,居故鄰獄室,已覩事急,獨奮身入曉衆囚語日,汝曹速安靜無譁,軍政分府非無意貰汝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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