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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九年(四)六月十六日 蔣兼主席以四川省銀行負有代理省金庫及調節地方金融輔助發展地方經濟之重責,自應增厚資力,調整人事,切實與全省人民及全國金融界通力各作,始可達成使命。月前莅蓉,曾召集有關方面,再三商討,決定將該行股本,由財政部及地方分別增加。其内部人事,亦酌加調整。上項調整命令,業者核定,由省府分別遵辦。原令内容如次:㈠委派潘昌猷、郭松年、梁頴文、甘績鋪、稽祖佑、鄧華民、李心怡、戴經塵,康心如、胡光杰、向傳義、石體元、劉光烈、張樹猷、王錫祺十五...
估价:负伤一人为七五〇元,死亡一人为一、六〇〇元(均系战前货币价値)若按此种估价计算,则四川遭受敌机轰炸之负伤损失逄一九、五〇七、五〇〇元,较依规定只计医药费之损失多一二•八倍;生命死亡损失达三六、〇三〇、四〇〇元,较依规定只计埋葬费之损失多八•三倍。又依此种估价计算,抗战期间四川遭受敌机轰炸之伤亡损失共为五五、五三七,九〇〇元,较医药埋葬费用之总数多九•五倍。附表1.四川遭受敌机轰炸人口伤亡及其费用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附表2.四川遭受敌机轰炸各年人口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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