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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能区分」的理论是否为国父 孙中山先生所独创,学界是有不同的见解争议。但是「权能区分」的理论运用到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则是不争之事实。根据 国父在民权主义第五讲对「权能区分」的说法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要权与能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才可以改变。如果权与能不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总是不能改变。这里所谓的态度,就是人民惧怕政府扩权进而反对政府有能的态度。当然,政府有能来创造人民福址,但另方面又有所节制不损害到人民的权益,当是人民所欢迎的。但是政府
作主,不致因征歛而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官僚制度一切由中央遥制只顾系统之完整,漠视各处实情之所不及。五代对这种军事财政体制,一方面给予承认,一方面也在逐渐加强中央的管制。唐朝中叶以后,常备兵以名称作番号,有如「威武军」、「长兴军」。五代时因袭这种办法,节度使管辖者为军,也各有指定的防区。于是全国构成几十个军管区。《五代会要》列举三十六个州改隶于各军节度使的经过,证实其整个组织,实系一个庞大的军政府。而枢密使的设置,则表示著中央集权的趋向。枢密使原为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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