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改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改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皆颁给京师大学堂章程,令其仿照办理。」旨下,两江总督刘坤一即首先奏陈为遵旨设立江南省府县各级学堂。此时可谓为废改书院制度之初步阶段。书院改制,旋因戊戌政变,一度为西太后及旧党所阻,不久咸复其旧。光緖廿四年九月廿日皇太后谕旨云:「书院之设,原以讲求实学,并非专尙训诂词章。凡天文舆地兵法算学等经世之务,皆儒生分内之事。学堂之学,亦不外乎此。是书院之与学堂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