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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底完成付梓。2.敬老会筹备小组业已开会决定十月廿日在侨福楼餐厅聚会,另有提案,请讨论公决。3.提名参选闽西同鄕会理监事案,除原任理事长卢志纯,理事林希靖、张霖、常务监事张成仁,监事杨家骅等诸位鄕亲当选连任外,另增额提名戴金荣及钟诚两位鄕亲亦获当选理事。4.福建省文化中心业于八月份揭幕,本会鉴于时间仓促,仅于八月三日购赠汀州府志及长汀县志各乙册,已送交展出。又省同鄕会复于九月十六日召开会议议决:⑴修编地方志,仍请各县市同鄕会提供寳贵文物资料,⑵筹办十月庆典
时间:七十四年七月廿八日上午十时地点:台北市吴兴街三七五巷四八号出席:张成仁 刘承魁 陈慕淸 张霖 杨家骅 郑凯 邱金辉 廖家齐 戴光东 吴国庆 童绮远 张云林 张治平(省三)列席:康誴范启凤请假:修麟章 谢承先 谢李金 丘其谦主席:张理事长 纪录:童绮远甲、主席报告:(略)乙、总干事会务工作报告:一、检讨上次会议决议事项执行情形:1.修编通讯录案,已邮寄函件四百余份,分三批发出。2.会讯编辑委员会征稿函件,邮寄海内外共七六件。3.本会六月九日由理事长
第一條:本會爲獎勵同安縣籍同鄕及在台就學中子女,敦品勵學,並爲國家培育人才,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縣同鄕及國內外各界人士,凡熱心敎育獎勵同鄕在學青年之學業者,均得捐贈獎學金。第三條:獎學金之籌募,分爲獎學基金與獎學金兩種。第四條:獎學基金,專戶存入銀行,以其孳息撥充獎學金。第五條:捐贈獎學金,得以其所捐金額作一次獎一名或數名,但最少應捐最低獎額一名。第六條:捐贈獎學基金新台幣壹拾萬元以上者,聘爲本會顧問。第七條:凡捐贈獎學基金或獎學金,並經指明爲獎勵就...
二名,私立大学硕士毕业生一名,每名新台币一万元。申请时应连同其出版论文十册送交本会评定之。未获奖金者,所送论文发还。第十一条:欢迎同鄕捐赠纪念性奖学金,或以个人及公司行号名义,捐赠予指定科系学生或研究生者,并得请捐赠人于本会颁赠典礼时,亲自赠予或由本会代为赠予。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本会理事会议通过施行,修正时亦同。
本會於民國六十二年三月成立,迄今爲時九載。在前任理事長張福濱,現任理事長羅佩光二位鄕長領導之下,各位理事長殫精竭慮,通力合作,大多數同鄕慷慨捐獻,熱心支持,逐漸奠定相當基礎。(如健全組織,購置會舘,設立獎學金,編印會刋—連聲等等。)唯因所需經常費,僅賴會費收入(年約一萬餘元。),以資挹注,每感捉襟見肘,難以肆應。平常集會及各種社會活動,交通費用,甚至郵電紙張,多由理監事捐助,而於兼辦文書、事務、財務等工作人員,不獨未能給予分文津貼,反而隨同理監事出力而又...
第一條:陳烈甫敎授爲獎勵同鄕向學及創作,特捐贈本會新台幣伍拾萬元整,設立陳烈甫敎授獎勵敎育文化學術基金。第二條:本基金除以每年孳息金額充作獎勵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第三條:獎勵範圍:(一)獎學金部份:凡就讀國內大專以上院校(含硏究所)敎育,文學科系之本會會員或其子女,其品學成績達本會獎學金辦法所定之標準者,得申請給與獎學金。但已請准本獎學金者,不得同時申請本會其他獎學金。(二)文藝創作獎部份:凡本會會員或其子女參加當年度由敎育部或文建會所主辦之各類文藝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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