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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考就学的。学幕在当时,都是拜现任的幕友做老师,学生也住在衙门裏,跟着老师学习与实习。声名地位高的幕友常常收学徒到一、二十人。学徒照例不纳学费。食宿都由老师供给。便在公文的观摩中学习各种基本原则与技术。学幕的学徒,资历稍深的是老师的有力助手。普通公事均由大师兄等签拟,由老师核定,再呈长官。此类大师兄,老师年节照样补助相当的金钱。作为报酬。在过去学幕,普通要六七年方能毕业。正是今天大学法科的年限。秦朝所谓「学律于吏」,学幕便是这个传统,一直传到淸末。至于政务
编者注:此为陶先生致本刊发行人之函稿,具见陶先生感念故旧之情。冯先生长于诗画,有四川才子之目,当另撰文介绍。顷读四川文献月刊第一三五期,永华「鄕事琐谈」、「历代画史汇传补编所列川籍画家」一文,摘录川籍画家,曾列冯飞之名,希圣感怀旧事,谨陈数事,若四川鄕友有知若飞事较多者,尚望贵刊续予记载。民国十一年秋,希圣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科法律学系,即受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之聘,往安庆讲授法学。次年(民十二)春,四川王兆荣先生任安徽省立法专校长,聘湖北汉阳曾劭勋(伯献
前言:逊淸末叶,废科擧,兴学校,并弛读律之禁,一时法学为朝野人士所重视,武昌系辛亥首义之区,风气先开,政法各校,相继成立,民元张师知本,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司法部长、为国储材,并合各法政学校为法科大学,自兼校长,济济多士,数近万人,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民三十八年,大陆陷匪,风雨惊心,我同学忠贞自励,避秦来台者,将近百人,为互通声气,首由已故同学李义发起,继则邓翔宇、黄焕如、范韵珩、袁润堂、陈钟岱、李仑高等同学,共同筹组湖北法科大学校友会,于四十四年一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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