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会所有财产,包括基金、不动产及动产,非经董事会依第十三条通过报请主管机关核可,不得动用或转移,有关孳息及收益之支用,不得移作本章程第二条规定以外之用途。第十七条:奖学金之分配委托敎育主管机关统筹办理。第十八条:本基金会以每年一月至十二月为会计决算期,于年终结束,就左列事项,检附有关资料,呈报主管并分函当届同鄕会备查。一、业务报告(基金运用状况及上年度所办重要业务事项)。二、财产淸册(包括基金、不动产及动产)。三、收支决算表及资产负债表。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办
教育学院田家炳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三、基金的目的成立基金的总体目的,是促进学院在常规的教学与研究以外,面对香港以至整个中国,以其深厚之学术素养,为广大社会提供最先进之教育知识与面向未来之教育理念。并为实践田家炳先生兴教报国的宏愿,加强学院与内地高校的联系,促进两地的学术交流协作,提升教研水平。四、基金的用途基金将运用其利息,主要为下列三方面提供资助:(一)《田家炳杰出学人讲座》每年一度邀请全球教育领域最杰出之人(包括学者、研究人员、著名教育家)主讲。地点可在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