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的有关问题持何态度,如何应付日本咄咄逼人的外交攻势。在日本要求在东北兑现「二十一条」期间,张作霖做了力所能及的抵制。关于南满洲区域问题「二十一条」附属条约《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签订后,日本极力依据不平等条约所攫取的土地商租、开矿、经营工业等非法权利,扩展至辽西地区,日本一面在外交上频频向北洋政府和奉天当局施加压力。一面怂恿日本商民移居辽西地区以造成既成事实。一九一六年,「在辽西之锦县、绥中、北镇等县,日商前往租房营业者,纷至沓来,其中以锦县为最
民国六十六年平均地权条例及土地税法修正时,政府将土地增値税率改为三级,一直沿用至今。而土地涨价实数额在前次移转现値之一倍以下者课征四〇%,超过一倍至二倍之间部份课征百分之五〇%。超过二倍部份课征百分之六〇%。提升第一级税率为四〇%,以遏阻藉短期移转享受百分之二〇低税率之取巧者,也取消第四级高税率,以鼓励长期持有者,尽到微赋合理的境界。可是这几年来,综合所得的税率已由早年最高的百分之六〇%逐渐降低到七十九年度起实施之百分之四〇%,而土地增値税之税率则维持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