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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国家,必造成群雄割据,分裂国土,尾大不掉的藩鎭。 国父中山先生以中国地广人众,各省物产、人情风俗,均有不同,实行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衡诸利害得失,都不适宜。他硏究再三,要取两者之利,而舍其弊。故采用「均权制」,就是凡关全国性事务者,划归中央政府管理,凡关地方性事务者,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联络之效。就是不偏于中央政府集权,亦不偏于地方政府分权,事务权责分开,由此可知,便可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能收「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
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我们知道 国父孙中山先生之遗敎,主要的中心思想,就是「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我们就据此为指标!贰、国会的职权现在先从中山先生之遗敎来硏讨中华民国「国会的职权」说起:我们知道 国父的「五权宪法」思想,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万能政府」,这在民国十三年演讲「民权主义」时说得很清楚。要怎样才能造成万能政府? 国父主张要请「专门家」来做才行。所谓「专家政治」是也。那么 国父说「立法人员,就是:立法技术专家」这句话,就非常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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