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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刊爲闡揚中華文化,弘揚傳統精神,團結鄉親,發展文化,保存文物之綜合性刋物,園地公開,歡迎惠稿。二、本刊内容如次:(/@)論著:有關發揚客家傳統精神、愛鄉愛國之著作。(/G)史料:有關五華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之歷史史料。(/T)鄉土民俗:有關五華之山川、文物、風俗、禮儀、掌故、歌謠、戲曲及名勝古蹟之文字圖片等。(¥丨)鄉賢芬芳錄:有關五華歷代鄉賢之傳記及時賢事蹟之介紹。(/›)藝文:散文、詩詞、歌謠、遊記、雜文等。三、因篇幅有限,來稿請儘量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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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刊為闡揚中華文化,弘揚傳統精神,團結鄉親,發展文化,保存文物之綜合性刊物,園地公開,歡迎惠稿。二、本刊內容如次:㈠論著:有關發揚客家傳統精神、愛鄉愛國之著作。㈡史料:有關五華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之歷史史料。㈢鄉土民俗:有關五華之山川、文物、風俗、禮儀、掌故、歌謠、戲曲及名勝古蹟之文字圖片等。㈣鄉賢芬芳錄:有關五華歷代鄉賢之傳記及時賢事蹟之介紹。㈤藝文:散文、詩詞、歌謠、遊記、雜文等。三、因篇幅有限,來稿請儘量以三五千字以內為度。四、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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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刊物,就像大廚師進了廚房,面對的不是各種山珍海味,而是,思考客人的味口。一群好食釀豆腐的長樂阿哥,如果你給他一盆麻辣火鍋,再好再熱,他們也說不好。所以,當我看到各方投來的稿件,首先,讓我考慮的是五華人寫的五華事物,然後,考慮有關五華的人事物及客家人的人事物,因爲,這份刊物是編給五華人和客家人看的;其次是考慮這份刊物的讀者群,要讓人「悅」讀,不是僅僅閱讀而已。這是三十年前,我剛進國民黨中委會執編「中央月刊」時,我的長官秦孝儀先生(時任中委會副秘書長,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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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十二日出版之本刊第三期四十二、四十三兩頁所刊古貴訓先生撰述之「宋芷灣先生年表」,民國前一六五年(公元一七五六年)丙子,生。民國前一六〇(公元一七六一年)辛巳,六歲。據中央硏究院院士陳槃先生之姪、成功高中敎師陳沅淵先生指出:應分別爲民國前一五五年、一五〇年,通篇民國紀元均宜提前十年始屬正確,蓋民國肇始于西元一九一二年也,請持有該期本刊之鄕親、讀者自行更正,爲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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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八期出版者:台北市梅縣同鄉會發行人:古龍建會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一一九巷九之二號二樓電話:(〇二)二三五一—八一一六傳真:(〇二)二三五一—九〇五〇E-mail:tp.meishan@msa.hinet.net網址:http://tp-meishan.myweb.hinet.net郵政劃撥帳號:〇一三三七九七七戶名:台北市梅縣同鄉會編輯者:編輯委員會召集人:羅文山總編輯:古龍建委員:溫文樣翁榮昌葉良輝陳祖維總幹事:夏莉芬印刷者:金樽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長泰街二三一巷三號一樓電話:(〇二)二三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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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修正一、宗旨:本刊以發揚吾梅之優良傳統,敬恭桑梓,愛鄉愛國,團結力量,聯絡鄉誼,並共同增進同鄉之福祉為宗旨。二、內容:凡不違背本刊宗旨之有關吾梅之歷史文獻、人物、著作、掌故、詩詞歌賦、對聯、山歌、童謠、善良風俗、名勝古蹟,暨探親見聞之圖文等,均所歡迎。三、本刊以篇幅有限,來稿每篇最多以五千字為度,惟特稿不在此限。四、來稿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刊不予刊登,或另作適當處理:(一)來稿凡在其他報章雜誌已予刊登者,以著作權法之實施,本刊一律不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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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不要钱,武官不怕死,是强国之道,自古皆然,汉朝末年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三国人才荟萃,奇人毕能之士不胜枚举,很多人读三国人物,都从几个风云人物着眼,其中最为我国民间所崇拜的有关羽、诸葛亮,对关羽的各种传说,更把他神化为关圣帝君,几乎与孔子并列为文武二圣、蜀国到了后期,大将凋零,征战时缺乏调派的大将,以廖化为先锋,即书中所说的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但我独爱廖化,廖化之所以可爱是在蜀中无大将时临危授命、勇气十足,为蜀国征战打头阵。我们台北市大埔同乡会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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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一.宗旨:本刊以發揚吾梅之優良傳統,敬恭桑梓,愛鄉愛國,團結力量,聯絡鄉誼,並共同增進同鄉之福祉為宗旨。二.內容:凡不違背本刊宗旨之有關吾梅之歷史文獻、人物、著作、掌故、詩詞歌賦、對聯、山歌、童謠、善良風俗、名勝古蹟,暨探親見聞之圖文等,均所歡迎。三.本刊以篇幅有限,來稿每篇最多以五千字為度,惟特稿不在此限。四.來稿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刊不予刊登,或另作適當處理:㈠來稿凡在其他報章雜誌已予刊登者,以著作權法之實施,本刊一律不予刊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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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一.宗旨:本刊以發揚吾梅之優良傳統,敬恭桑梓,愛鄉愛國,團結力量,聯絡鄉誼,並共同增進同鄉之福祉為宗旨。二.內容:凡不違背本刊宗旨之有關吾梅之歷史文獻、人物、著作、掌故、詩詞歌賦、對聯、山歌、童謠、善良風俗、名勝古蹟,暨探親見聞之圖文等,均所歡迎。三.本刊以篇幅有限,來稿每篇最多以五千字為度,惟特稿不在此限。四.來稿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刊不予刊登,或另作適當處理:㈠來稿凡在其他報章雜誌已予刊登者,以著作權法之實施,本刊一律不予刊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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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一·宗旨:本刊以發揚吾梅之優良傳統,敬恭桑梓,愛鄉愛國,團結力量,聯絡鄉誼,並共同增進同鄉之福祉為宗旨。二·內容:凡不違背本刊宗旨之有關吾梅之歷史文獻、人物、著作、掌故、詩詞歌賦、對聯、山歌、童謠、善良風俗、名勝古蹟,暨探親見聞之圖文等,均所歡迎。三.本刊以篇幅有限,來稿每篇最多以五千字為度,惟特稿不在此限。四.來稿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刊不予刊登,或另作適當處理:㈠來稿凡在其他報章雜誌已予刊登者,以著作權法之實施,本刊一律不予刊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