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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大陸探親居留 最近頒訂新法律

    来源期刊:《浦城鄉親》 第16期  出版时间:1992-01-20
    关键字: 王基治 台湾同胞来往福建管理办法 浦城同乡会 法律

    本刊讯)根据王基治鄕亲由大陆带囘年前十一月廿一日福建日报刊载「台湾同胞来往福建管理办法」,计八章三十条的单行法,于去年的十二月一日开始实施。首先第一章内,就是认定台胞的身份,以持有申请所发台胞各证,足以证明确为台湾同胞为准,第三章的户口申报,台胞到达目的地后,由住宿处所主人,在廿四小时(边远区七十二小时),向公安单位申报暂住户口。第四章的延期,于到期前要向当地(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科(处)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其中第十八条,说明台胞证遗失,应向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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