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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岳飛冤獄的株連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29卷 第4期  作者:張鴻文 出版时间:1997-10-01
    关键字: 岳飞冤案 韩世忠 冤案平反

    岳武穆被秦檜以「莫須有」之諸罪誣害後,武穆之女銀瓶在滬上投井殉父,武穆家眷悉流放嶺南,時韓世忠夫人梁紅玉主動率女兵護送至雲南,途中秦檜密派奸佞僞裝土匪屢欲加害,皆爲紅玉所除,秦檜恨之入骨,但莫可奈何;岳眷至雲南,爲防陷害,不得已分別改姓「丘」與「山」,始得存活,孝宗時雖平反,部分歸宗,部分仍以「丘」「山」爲姓,但同入岳祠祭祖,迄今互不通婚。秦檜以誣陷冤殺岳飛大功(宋高宗趙構以恐岳飛敗金迎回徽欽二被俘皇帝,使其帝位不保,因而同意冤殺岳飛,以保皇位)獨攬大權...

  • 文章談「不白之寃」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5卷 第3期  作者:鄭經生 出版时间:1989-08-10
    关键字: 史记 冤案 人物回忆

    歷史上有許多「疑案」,有的在當事人生前得以昭雪,還他淸白,有的永遠說不淸楚,一直寃沉海底,啣恨九泉,眞是史不勝書。史記直不疑列傳:不疑、南陽人、為郞、事文帝,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覺,妄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而告歸者來而歸金,而前郞亡金者大慚,以此稱爲長者,後升任大中大夫,人或毁之曰:「不疑狀貌甚美,然獨無奈其善盜嫂,何也?」不疑聞之曰:「我乃無兄。」然終不自明。前漢書于定國傳:父于公爲吏,東海有孝媳,少寡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

  • 文章澎湖寃案始末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5卷 第3期  作者:周紹賢  出版时间:1989-12-20
    关键字: 澎湖冤案 谋生 罹难 平反

    何處安身三十八年夏曆五月二十六日,我由穗乘船,二十九日抵澎湖漁翁島,住內垵國民學校,訪問其校長洪燈煌,據說:此島有人家兩千餘戶,以漁農爲業。又述日本在此統治之情形。又述日人撤走,政府接收以來,無人管理,海防設備,及公物被盜竊破壞之現況;我以中央日報駐臺記者之身分,將所訪之實情撰文,投於廣州中央報社。因海風關係,此地房屋低矮,亦無喬木森林,惟有榕樹散生於村邊丘陵間。大陸人來此,言語不通,但每遇白髮蒼鬚之老人,余向之點頭致敬,彼則以慈祥之笑容向我還禮,蓋其意...

  • 文章鎮平王樹文案始末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34卷 第2期  作者:胡會雲  出版时间:2002-04-01
    关键字: 晚清 四大冤案 王树文

    镇平王树文一案与浙江葛品莲案、江宁三牌楼案、云南报销案,号称清末四大冤案。此案发生于清朝光绪年间,了解此案的老人早已谢世。现今知道此案的人已不多,且限于传闻。笔者得工作之便,将有关此案的资料整理成文,以飨读者。王树文临刑喊冤光绪七年(一八八一)农历七月八日,河南巡抚涂宗瀛接到上谕:「河南镇平县职官张肯堂家被劫案内,伙盗胡体安一犯,奉旨:胡体安著即处斩。」七月十一日,涂宗瀛率臬司,开封府暨祥符县官员,亲提监犯胡体安,验明正身,绑赴市曹处斩。刽子手将胡体安

  • 文章蔣漢臣陰魂大閙學前街(三)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83期  作者:錢汝侃  出版时间:1976-09-20
    关键字: 蒋汉臣 阴魂 学前街 犯罪 冤案

    正本必先淸源,在種種主要問題解決後,犯罪事件自會沒有。試看:在金門、馬祖、花蓮、臺東、澎湖等物質享受正常,生活發展平衡的社會裏,雖不能說絕對沒有犯罪情事,但比較總是少見。我並不是說治亂世不應用重典,而是說應該看他的性質如何。走筆至此,憶及有某女立法委員亦曾提出與筆者同一主張,應該從根本上消弭犯罪,而亦應予罪犯有一自新的機會。記得吾邑蔣漢臣的案子,約在民國二十四年間,他當時就讀某私立中學,家庭和學校都不加以嚴格管敎,爲歹友所嬲,參加了一件綁票案,照理說,他...

  • 文章(專載)山東同鄉會平反澎湖冤獄案暨要求發還員林實中眞相

    来源期刊:《山東同鄉會會刊》 第2期  作者:盛士畊 出版时间:2000-02-01
    关键字: 学生冤案 联名提请议案 冤案平反 平反准备事项 澎湖防卫部子弟学校 学校接管 冤案影件

    报此一冤狱,并呈「上总裁报告」一份,蒋公批交总统府参军张公度中将调查;本会常务监事原山东省议长裴呜宇先生曾致函张参军并附送证明二十六件。惜未得具体答复。至四十三年五月,本会理事长原山东省主席秦德纯、暨常务监事裴呜宇(当时均为国大代表)烟台国大代表张敬塘等多人联名将冤案提请国民大会讨论,当时行政院长陈诚急召提案人:谈、秦、裴、张、张子安(崔唯吾夫人)五位代表至官邸当面答允办理,惟不可提案在大会讨论,恐影响美援,行政院乃以台四十三(川)二八〇九号令国防部办理

  • 文章澎湖寃案重要文件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5卷 第3期  出版时间:1989-12-20
    关键字: 澎湖冤案 重要文件 致函 陈诚

    前煙臺聯中校長張敏之、分校長鄒鑑、及學生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等七人,於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因受構陷被處死刑一案,至今已四十周年。其生前友好及師生等,特訂於七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臺北市重慶南路二段二十號中華民國民眾團體活動中心舉行紀念會。該案爲政府遷臺初期吾魯人士的一件大事,當時牽連甚廣,影響極爲深遠。此案發生後,直到四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青島市國大代表談明華先生(原籍江蘇無錫)在革命實踐研究院受訓時,乘先總統蔣公召見之...

  • 文章張敏之先生事略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5卷 第3期  作者:張筠山  出版时间:1989-12-20
    关键字: 张敏之 生平事迹 澎湖冤案

    君民國前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生於山東之牟平,家本寒素,父兄皆經商。父道平公,母劉太夫人均壽逾九十。道平公先太夫人卒。民國前四年——民國十六年。君自幼深得父母寵愛,上有一兄,名盛之,長君三歲;因經商,未能多讀書,以是父母對君決特加培植。由於家境不甚富裕,君自幼養成儉樸習慣,不愛華美衣著。當十許歲時,惟每逢新年,始更換新衣。民國十二年,十六歲,入先志中學。當時一般學校,尙無穿制服的規定;君常年均穿一襲褪色藍衫,裏邊依氣候的冷暖而增減,足著母親手製的布鞋。其另一特...

  • 文章紀念先師張敏之先生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5卷 第3期  作者:陳良佐  出版时间:1989-12-20
    关键字: 张敏之 王培五 澎湖冤案

    一先師遇難已四十年了。回想民國三十八年來臺時還是一個懞懂無知的大孩子,現在已然白髦蒼蒼。四十年的歲月,人事滄桑何其大,惟一不變的是對先師的懷念與尊敬。尤其當今瀰漫的功利思想以及不擇手段追求名利的世風,更突出了先師不尋常的風範和情操。個人與先師相處的時間前後大約有二年。第一次是在抗戰期間,先師任山東省第六聯中校長。第二次是民國三十七年先師到上海任山東烟臺聯中校長。從上海到湖南過廣州來澎湖前後大約一年。第一次對先師並沒有太多的認識,因爲當時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娃...

  • 文章防冤獄 尚方寶劍何時出鞘?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26卷 第1期  作者:陳長文  出版时间:2010-02-01
    关键字: 冤案 冤狱赔偿法 司法公信 惩戒制度

    法學教授 陳長文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夫婦等四人,十四年前遭侯寬仁檢察官以「養小鬼」詐欺等理由起訴並遭羈押,目前獲判無罪定讞,並獲冤獄賠償共新台幣一百八十四萬元。期間當事人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在九十年做出調查報告;指責侯寬仁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辦案等九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嚴懲。筆者有二個感慨,其一是,監察院九十年要求懲戒,現在都即將邁入民國一百年了,當事人歷經三審無罪定讞,對於監察院要求的「嚴懲」,法務部準備官官相護到何時?其二是,我國的冤獄賠償法對失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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