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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复创设巡检司制度,后由王安石变法,确立保甲,收到防范与鎭压犯罪,巩固治安秩序的功用。明、省设都指挥使,府设捕盗官,县设立主薄或典史,分掌巡捕执事,加以中央御史出使巡按制度遂行监察,确实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治安。清、在明朝的基础上,设省、道、府、县四级制。扩大保甲为牌,甲和保,从变化气质中行治安实务,功用更为显著。衙门的典故由来后汉书,东平王苍传:「陛下至德广施,慈爱骨肉,每赐讌见,辄兴席改容,中宫亲拜,事过典故。」北史、邢邵传:「每公卿会议,事关典故,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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