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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题目为「民国初年之四川省民意代表」,其时间限于辛亥武昌起义至民国二年,其范围限于中央及省两级民意代表。为求明了起见,特分为临时政府时期中央民意代表,第一届国会议员及四川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三部份引述如次:一、临时政府时期中央民意代表自辛亥年八月十九日武昌起义至民国二年四月八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临时政府的中央民意机构,约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武昌代表会时期,南京代表会时期,南京参议院时期,与北京参议院时期。武昌代表会为起义各省都督代表所组成,于十月
民国三十五年(九)八月三日 四川省参议会本日通过田赋徴实案,并电复 蒋主席,谓本年度征借实物,既为国家需要与省县级政费万不可少之需用,本会自当遵奉钧命,共体时艰,拥护既定国策,乃于一日召开临时大会,商讨本年度川省征借实物问题,当经一致赞同通过本年度川省征借各四百五十万市石,并决全力协助推进,以期顺利完成云。八月三日 川省主席张羣,本日在四川省第六次行政会议,报吿「对于县市参议会之检讨。」据谓彼于三十三年六月第五次行政会议时,曾希望于是年双十节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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