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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书院,为严肃学规,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这是万载书院的一个特点。书院原规定的教学等一些制度,由于执行不严,且学规败坏,因此,于清同治九年,以当时闻名全国的四大书院之一的白鹿洞书院为楷模,进行了书院整顿,并根据和仿效白鹿洞书院的学规,统一颁布了八条,如规定,山长必须延聘本邑先达,书院定期于二月起馆,十月散馆,每月课文三次。对一些来书院并非为读书而藉为栖身之所,且又不守学规的学生,规定由山长责成学长稽查,一经发现,对初犯者,禀明山长进行教育,如不改过,则开除
书院是我中华古代文明的象征之一,是传播中国文化、兴办教育、培养人才、交流学术的一种社会进步的组织形式。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是世界上唯一的有几千年的文化延续发展及传统教育的国家。几千年的教育制度,组织形式,办学方向,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私学与官学。」书院则是代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一种以私人创建为主,官方资助为辅的「私学」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在个别著名学者领导下,聚众授徒,积聚大量图书,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私学体系」。从唐、五代至宋、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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