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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湖北省监利县同鄕会」。第二条 本会以团结同鄕、增进感情、推行互助、协谋同鄕福利为宗旨。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四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㈠关于会员之征求。㈡关于同鄕慈善事业之倡导及互助。㈢擧办同鄕联谊活动。㈣关于会员间纠纷之调处。㈤关于会务或鄕情之报导。㈥关于政府机关咨询或委托事项之承办。㈦关于社会活动之推进事项。㈧关于其他合于本会宗旨之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五条 凡在台北市内年满廿岁以上之监利县同鄕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阳春烟景、大块文章、値此新春佳节、恭贺两岸山东乡亲、众缘和谐、万事如意、虎年行大运、健康发大财。台北市山东同乡会于一九四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经台湾省台北市政府核准成立。算是台湾光复后最早的社团法人。各界乡贤前辈热心会务,出钱出力绩效卓著,同乡称庆,后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由山东在台各县市同乡会理事长暨总干事,大家齐集台北市忠孝东路悦宾楼餐厅,成立了命名为『山东旅台各县市同乡会联谊总会』。主旨以团结山东两岸乡亲,互相策励加强联谊,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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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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