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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三张犁墓园四明堂现有空间不敷应用,拟翻造扩建,诚征同鄕建筑师提供规划意见,有意者请于办公时间内赐电(〇二)二三〇五二八八五~六,与本会阮总干事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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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宁波西街一二六号联络人:应平书电话:886-2-23052885传真:886-2-23037363受文者:三张犁墓园全体墓属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发文字号:(96)北宁字第096093001号副本抄送:三张犁墓园办公室及管理员沈明缜主旨:本会墓地只限定原申请者使用,如有整修需先告知本会,以原状修复为准,不可擅自加高加宽。说明:⒈本会墓地之所有权为同乡会所有,申请者只有使用权。⒉经九月十九日本届理事会第十八次、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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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位。㈡东钱湖墓园要求加装防盗窗,经评估后认为目前尚无此需要,以后再作整体规划。㈢今后整修三张犁坟墓,不可擅自加高加宽。加强墓园管理,管理员要作工作日志。毛理事长补充说明:第一小案的骨灰寄存管理费重订收费标准应列为讨论案,请理事们审查通过,请各位详阅内容是否可行。二、本会六十周年的庆祝活动己全部办理完毕,本次周年庆活动,获得各界及贵宾捐款共新台币三十五万八千五百四十元,特刊广告费新台币七万五千元,总收入新台币四十三万三千五百四十元;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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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珍、李陳淑清、沈志強、徐培芬、劉發克、蔡同春、應丞武(以上七人各捐參仟元整)毛高文、王時源、吳金賢、李邦祥、沈任欽華、孫國海、梅郭秀鳳、馮繆緯納、趙荷弟(以上九人各捐貳仟元整)李富興、樂定發、顧翠娣(以上三人各捐壹仟伍佰元整)蔣元平(以上一人捐壹仟貳佰元整)毛言中、毛秋臨、王全華、王勉行、王泰峰、王順昌、王興高、向川英、吳朝輝、宋時選、李河泉、李牧之、沈博鈞、忻忠勇、周宏虎、周蓮芳、周鵬程、林阿秀、林震鈺、林寶德、金飛龍、兪惠揚、姜沈惠英、姜慶堯、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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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十一、十)一、下列甲(乙)表所列墓穴使用墓地,因与原台北市立疗养院暨台北市政府大地工程处产生用地权分界事宜;特予公告。二、下列丙表所列系苏力风灾暨墓属失联受损待修墓穴一览表。三、上述事项与下列各表;请墓属速与本会联系;将正确之连络人姓名与电话告知本会;俾利后续处理。会员乡亲若有知悉者,亦请协助通知。四、以下名单资料出自墓籍登记簿暨墓园现地状况抄录。五、本会电话:02-23052885,2886 传真:02-23037363 墓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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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年十二月墓园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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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陳東山(以上一名三、五〇〇元)合計三、五〇〇元二、章金花、蔡周春、李陳淑清(以上三名各三、〇〇〇元)合計九、〇〇〇元三、毛仲臣、樂惠芳、應承武(以上三名各二、〇〇〇元)合計六、〇〇〇元四、張良(以上一名一七二五元)合計一、七二五元五、黃珍羽、董月娥、顧翠娣(以上三名各一、五〇〇元)合計四、五〇〇元六、仇鼎財、王其明、王勉行、王興高、李邦祥、李河泉、周鵬程、林寶德、金飛龍、周龔仁惠、胡震亞、徐渠徐愛國、馬履平、高金媛、崔功一、張克強、陳琛、黃申福、故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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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年一月起至十二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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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鏡如(以上一名計一〇、〇〇〇元)合計一〇、〇〇〇元應廷榮(以上一名計三、五〇〇元)合計三、五〇〇元王翠珍、張寶根、章金花、劉發克、蔡同春(以上五名各三、〇〇〇元)合計一五、〇〇〇元李大楣、徐一發、徐寶定、梅郭秀鳳(以上四名各二、〇〇〇元)合計八、〇〇〇元陳良(以上一名計一、七〇〇元)合計一、七〇〇元李富興、黃珍羽、戴禮亮(以上三名各一、五〇〇元)合計四、五〇〇元毛仲臣、王泰峰、王順昌、王興高、任欽華向川英、朱國萬、何酉財、吳余賢、宋時選李河泉、李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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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三张犁墓园)维持原状免予拆除。答:这是一个大问题,笔者在团拜那天已听到好几位同鄕提及。能保持现状不拆当然最好,也是阿拉同鄕的共同愿望。本会法益维护委员徐宏之律师对此也有看法,还提了书面意见。市政府相关单位可能会在三月份与同鄕会沟通洽谈,具体办法目前尙无所知;本会已订于三月初举行法益维护委员会,硏商对策,如有进一步消息定会通知墓属,如须发动会员请愿,更欢迎大家一同参加。(张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