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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长俞国华先生主持中华民国政府三年,施政成效卓著,获得立法院绝大多数委员们的肯定。我们谨为国家庆,同时慰问俞内阁的辛劳!依照中筝民国宪法规定: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第五十五条);行政院依宪法五十七条一、二、三款的规定,对立法院负责个会计年度国家总预算案,由行政院提出于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第五十九条);行政院应行提出的法律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以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等等,应向立法院提出,并须获得立法院的通遏;行政院
本年五月眞是替阿拉宁波人大为增光的岁月,继蒋总统经国先生当选连任第七任总统已于五月廿日宣誓就职后,接着就是本会名誉理事长俞国华先生受命组阁,出任行政院长,并于五月廿五日在立法院中以百分之九三点〇三的得票率(三〇七票),获得立法委员们的同意。消息传出,总统极感欣慰,全国同胞更庆国家主政得人,今后政局将有一番新的气象。俞国华先生系奉化县人,民国三年生,出身淸华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及英国伦敦政治经济硏究院硏究,久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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