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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户籍法删除祖籍的事儿来。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户籍法,将个人的根——祖籍——删除,改注出生地,这样的立法是征求过民意了吗?是谁授权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越俎代庖?违反了大众意志?中国是讲孝道的国家,所以个人的成就,叫做光宗耀祖,或光耀祖先、光大门楣;个人做了坏事,得了坏名声,则曰:有辱门楣,而使祖先蒙羞。讲求的是:子承父业。子孙继承祖先的事业,还须发扬光大,不仅是消极地克绍箕裘,还须积极地继往开来。现在我们选出的民意代表,立的法竟然是祖宗也不要了。何怪分离分子要不
美国科罗拉多州州长理査·兰姆,于本(七三)年三月在电视上,公然劝老人别再死拖活拉的苟延残喘,把年轻人的资源钱财和精力拖垮。他冷冷的宣吿:「老年人的义务就是去死。」这样残酷的说法,在我们中国人,尤其是受过传统儒敎的上了年纪的人听起来,不但刺耳,而且寒心。其实祗是中美伦理观念不同而已。我们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一直受到儒家传统孝道的影响。儒家传统的孝道思想,以儿女的生命乃来自父母,儿女的身体为父母的遗体,「百善孝为先」,所以孝经上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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