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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最高法院检察署召开记者会表示三一九枪击案全案已经侦查终结,并认定枪击者为已经死亡之陈义雄其人,但由于陈义雄业已死亡,所以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予以不起诉处分,承办之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认定之主要理由则为陈义雄对其家属询问之默认,陈义雄畏罪自杀之事实,陈义雄于桌历上记载枪击案大翻盘等字样,再佐以现场录影带画面有陈义雄出现之影像、或唐守义制造土制枪械等,但严格而论,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而是间接证据,或者说连间接证据都无法构成之推测、臆测。委实而论
在三一九枪击案周年,陈义雄家属在前立委及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进行控诉,引发社会轩然大波,当初承办检察官、刑事警察局局长,甚至远在美国的李昌钰博士,都不得不站在火线上面对质疑。事实上,三一九枪击案迄今,因为关系现今政权取得之正当性,在缺乏直接人证、物证,涉案枪枝未被寻获,涉嫌者业已溺毙等先天不良因素,及所引用均为间接证据,证据基础薄弱等后天不良因素下,所谓三一九枪击案之眞相,并不会因专案小组做出结论性之调査报告,或检察官对陈义雄为不起诉处分而有稍减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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