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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于六月二十三日三读完成,户籍法部份条文修正案,删除户籍法中有关「本籍规定」的相关条文,首次申请户籍登记时以「出生地」为依据,今后的所有户籍登记资料将不再记载「本籍」。换言之,凡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台湾光复后迁来台湾出生的大陆各省籍人士,今后均将摇身一变而为「台湾人」了。此擧虽可化解当前被一般人诟病的所谓「省籍情结」,消除「外省人」与「本省人」间的隔阂;但对旅台各同鄕会来说,却是一个极大冲击,势必影响今后各同鄕会的章则规范、作业程序和会务重点和方向
省籍情结一向是台湾政争之诉求标的,再加上对国家认同,便成了政治上的祸源,常常一发不可收拾;这次(二届)立委选擧,及阁揆总辞和提名,莫不都在这上面大作文章,令人感慨,也令人忿愤,擧凡一切籍隶外省者,尤其是他们底第二代说起来。实在太不公平,也显得多么偏执和幼稚。其实,这多半是别有用心者和媒体之炒作,愈炒自然愈热,且热得令人发晕欲呕,实际上沉默大众,未必如是想;而外省籍的第二代,早认同台湾,成了台湾籍的第一代了,何争之有。如不认同祖先,才使人欲哭无泪,不禁又想
不择手段的赔了自己。还有一种赔了自己的,是追求财富只为了增加财富,把健康和快乐都赔进去了的人,那么,健康失去了,有万贯家财又有何用?有了财富不能得到快乐,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另外,为了财富或是权力,在人前低头哈腰、赔尽笑脸,这也是赔了自己的人,因为这种人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他只是长官的跟屁虫、老板的跟班,说一不敢说二,是「墙头草,随风倒」,附着别人苟活的人,这种人,只是生命的游魂,没有光热。今天,许多人在标榜「新台湾人」,它的提出,当是打碎「省籍情结」的荒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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