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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卅一日,是先總統蔣公一百晉七誕辰,感恩懷德,景慕無已。蔣公畢生爲國爲民,臨終仍在遺囑中自述其「無日不爲掃除三民主義之障礙,建設民主憲政之國家,堅苦奮鬥」。由此,可見他老人家對民主自由,是如何的熱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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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台北好热闹,闹得立法没了院,真是对徒托空言提倡民主、自由,独独忘了法治、人权人士的无情讽剌,也是对美国式民主制度的一大否定!我认为:作什么事都得看时机,造反更不例外,目前的世界形势和台湾的处境,绝非搞分裂的好时机,何况仅为了依照立法程序阻止不了签订「服贸」,就重拾省籍成见、台独阴魂,鼓动一些仅拥一腔蠢血,没有远大眼光,只会去垦丁玩“猫叫春”游戏的半大不小尚在啃老的大学生来造马英九的反,企图火中取栗,为竞选造势,为分裂张本、为日本帝国主义作先锋,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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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什么问题在阿扁传真上青菜说说,什么问题花上亿元举办公投,实现的到底是总统的权力,还是人民的权利?第四,宪法已经规定了修宪程序,其中选举修宪国大本质上就是一种修宪公投,如果还可以用公投「咨询」国会席次的问题,请问立法院有什么正当性不通过半数人民投票表达的意愿?如果立法院只能顺从公投结果通过修宪提案,再依宪法第一七四条公告半年,依增修条文第一条选举国民大会又有什么意义?台湾人是不是都起魈了?第五,我们到底还是不是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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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够建构一个以经贸互利为主的关系。进而从根本上转变两岸关系的本质,由猜忌迈向互信,由对抗进入合作,达成两岸互惠互利双赢的目标。在这民国八十四年新正肇始,万象春回之日,笔者以一爱国国民的身份,提出我对新年的希望,以与全体同胞共勉:第一,厉行法治:我们国家是采行民主政制,一切都崇尚民主自由。但国人对法治观念,则非常淡薄,而执法者又不严格贯彻公权力,以致社会一片乱象。尤以台北市交通所呈现的乱象,最足以代表国人不守法的恶习。新加坡是厉行法治的国家,也就由于他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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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刑事责任。没有什么和解共生、谦卑为怀等等陈腔滥调,作滥好人慈悲状,来沽名钓誉。这就叫做依法行政,这就叫做法治。这样,人民才能有所遵循,社会才能严守秩序。至于从长远的观点看,中正纪念堂是否应该改名,大中至正匾额是否应该悬挂,甚至老总统铜像是否应该搬走;那是法律程序走完了以后的事,为求彻底解决此一问题,我建议由国民党募款举行公投。在公投以前,应将老总统在台湾时期的各种作为,无论功过,公正的公诸于世,还老总统的真相与公道。(注:自由广场VS大中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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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酌情酌量补助。三、不要对抗市场力量。四、启动财政政策。五、发行公债所推行的公共政策以治水、乡村道路及生活环境的全面改善,全省绿化为主,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统一直接办理。五、福利国家。仅提大纲:一、目标:以台湾所得水准及财力为标准,建立保障全民最起码生活水准的制度。二、不搞福利大国。三、不要用福利措施讨好选民,买票固桩。四、合并及废除现有一些零碎福利措施。五、全民福利措施实施后,立法严厉取缔游民、乞丐、小偷,违者送劳动改造所长期改造。六、民主法治。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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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规定,显系有条件限制判决死刑及执行死刑,并非全然禁止。我国刑法尚未废除死刑,人民逾八成支持死刑,在监六十二名死刑犯,均系犯戕害他人生命,泯灭人性情节重大之杀人罪,由管辖之最高法院,详阅卷证,审慎判决死刑确定,核与「人政公约」第六条所定得判死刑及执行死刑之条件相合,不能以军法之有误判死刑相比拟。法务部应于核定执行死刑时,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依法行政,显彰台湾民主法治精神,无损马总统批准「人政公约」,保障人权宣示之诚信。人权之保障,端在法治,不能为博得人权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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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以来,追求民主是擧国一致的目标,但是到了今天,却还是有人打着「民主」的旗号,而只知放任,不知「法治」;美丽岛杂志暴力事件正是此一错误观念的具体证明。如何使大家了解「民主」与「法治」的一体性,确是我们推动民主宪政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