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提交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拟往大陆家鄕定居者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来源期刊:《舟山鄉訊》 第41期  出版时间:1993-09-15
    关键字: 大陆 家乡 定居 提交 资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报吿一份。二、直系亲属出具的赡养保证书一份。三、经街道办、鄕鎭政府确认对台湾居民要求定居的书面意见,主要内容:⑴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⑵去台基本情况和现在台湾情况;⑶原籍担保人的有关情况;⑷提出对其定居的意见。四、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护照或台湾地区入出境证,台湾地区户籍誊本。五、提交衞生检疫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一本。六、申请人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六张。七、在大陆刚结婚者,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八、申请人积蓄存单。九、如购房提交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