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国家一年预算,裁减节省冗费十分之四。梁任公评析说:「夫财政之弊既已如彼,即不言兴利,而节费亦安得已?温公亦非不知之矣,而犹颟顸其词曰消磨以岁月,既不能减,而徒欲诿其难于君上,何其不负责任乃尔耶」?而荆公「以数十年相沿之岁费,而骤减其十之四,此诚天下至难之业,则才识之明敏,其魄力之毅伟,可想见矣」[2]。尤有进者,荆公的措施,虽着重于理财,但其理财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搉制兼并,均济贫乏,变动天下之财,以苏民困(着重财富分配的均匀)。一方面在于专力农事,增加生产,发展
以为赀,计其户等耳,宜申禁条」。又说:「天下弊事诚多,差役殆其首也」。[2]。熙宁二年(公元一〇六九年),诏制置条例司称立役法,条例司言:「考合众论,悉以使民出钱雇役为便,即先王之法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也,愿以条目付所遗官,分行天下,博尽众议」。奏可。免役法的主要内容有下列几点:⒈依据国民义务平等、及家产贫富的原则,分为数个等级,乡户五等,街坊十等,乡户四等街坊六等以上者为「当役户」,乡户四等街坊六等以下者为「无役户」。官户、女户、寺观、及未成丁者,须助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