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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边界贸易淸初对于安南进贡方物,以其出于慕化,往往从宽收纳,不予计较。[1]对于外国人于进贡方物外,将货物在边界处所贸易,初时也从宽准行。康熙五年(一六六六),淸廷例定外国人非至贡期,不得前来贸易。后二年(一六六八),复从兵部具题,重申是项禁例。[2]其后虽可阻止荷兰等国商人至沿海地方贸易,对于广西西南边界的贸易却取缔不易。诚以安南原与广西地方同属中国郡县,同用中国文字,且其语言音调近似,界线两边居民时有往来,双方懋迁有无,需要出于自然。更甚的是两者间
淸初國力強盛,對於廣西邊陲事務,著重關隘禁令,藉防奸宄。延至道光季年,局勢轉變,外患旣至,內憂交加,對於廣西邊患的處理,隨而成爲淸廷與疆吏的要務。一 淸初的廣西邊禁與邊界貿易溯自秦漢以來,越南原與廣西地方一體,同爲中國郡縣。五代時,中國內部紛擾,丁部領乘機佔據越南部分地方,自爲雄長。宋初採行柔遠政策,敕封丁部領之子丁連爲安南王,越南地方始與中國分離,成爲中國的藩屬。明初永樂年間,遣兵平定安南內亂,改安南爲交趾布政司,越南復入中國版圖。其後交趾叛亂,明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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