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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中学依心图书楼正式落成舟山中学依心图书馆五月奠基台北舟山同鄕会名誉理事长林依心先生,早年曾在普陀区沈家门鎭开设大昌南货商号,于一九四九年赴台湾,后旅居美国。他今年已九十一岁高龄,虽身居异国,但时刻怀念故鄕,前年捐资美元拾万元为沈家门的普陀中学兴建图书楼,命名依心图书楼,已于去年(一九九三)九月三十日落成,并隆重举行落成典礼。是日,座落在沈家门鎭靑龙山畔的普陀中学,彩球凌空,鲜花竞放,一派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林老先生不远万里,风尘仆仆特地从美国赶来参加
本期獎助學金定於本年十二月廿六二上午十時在本會二樓浩雲廳頒發。將由敎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杰鄉長主持,並請陳理事長健倫、應常務監事德耀、張常務理事行周等分別頒贈。
支应,将林依心、应益民两位乡长共列为助学金赞助人。⑷本次共发给奖、助学金壹拾万肆仟元整。2.奖学金颁发日期,时间为何,请讨论。决议:奖学金颁发日期暂订为九十八年六月下旬举行,详细日期提请理、监事联席会议裁决。十、临时动议:1.有关申请奖学金同学家长,如已加入基隆舟山同乡会为会员,是否需加入本会会员。决议:依本会设置奖学金及助学金办法,仍请加入本会为会员。2.「绩优奖金」源起由钱榆棠乡长个人赞助,目前奖、助学金利息收入不敷支应,请于理、监事联席会议时,征求
年一月三十一日(农历正月初六)上午十时举行,通知学生亲自来会具领。十、临时动议:本会「舟山同乡会设置奖学金及助学金辨法」条文经检查尚有欠缺,拟作如下修正:原办法第三条申请奖学金学生须具备下列条件㈠「申请人以舟山所属各县区之本会会员或会员子弟为限。」改为:㈠「申请人以舟山所属各县区之本会会员或会员子弟为限(会员须加入本会满一年后始可申请,但如加入为永久会员者不在此限)。」另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均应加入本会为会员」。改为:「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年满二十岁者
时间: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地点:台北市仁爱路三段八十八号二楼(浩云厅)出席委员:张行周、潘瑞泰、周云燕、张帼英、沈行发请假委员:史芝芳、庄萍、王定国、李梅仙主席:张行周列席:陈健伦纪录:张亚仙一、主席致词:(略)二、报告事项:㈠本学期就读公私立大学申请奖学金者,计有:㈡本学期就读公私立高中申请奖学金者,计有:㈢本学期申请体育奖学金者计有:乐可渟同学体育成绩九五分。三、讨论事项:㈠依据前项资料,计有大学生林祐如同学等五位,每位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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