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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玩具槍製造的麻煩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07期  作者:徐立新 出版时间:2003-02-01
    关键字: 玩具枪 安全问题 法律规定 管理规则 处罚

    类以眞枪之玩具枪(以下简称玩具枪)、训练团体载运玩具枪作训练之用、演员以玩具枪为道具,商人载运玩具枪至销售处所,自应认有正当理由。违反上述社秩法之处罚,为三日以下拘留或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依法律规定权责,警察机关仅能裁处罚锾、没入、申诫三种处罚;涉及人身自由之拘留,涉及营业自由之勒令歇业、停止营业等处罚,须移送该管法院简易庭裁定确定后,由警察机关执行(社秩法第四十三、四十五、五十条)。罚锾部分,被处罚人如因经济情况不能即时缴纳或无力缴纳,得以书面请求分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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