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古有明训,会计法会从修法竟然漏一字,而不及于教授,当然这个问题会解开,但也得假以时日,但是却让大档头、党鞭以及少数参与者始料未及,这是密室立法—「朝野协商」的后遗症,不够周延缜密,按修正条文应为「各大专院校教职员」,而通过的条文则是「各大专院校职员」,根据大学法的规定,教授不是职员,因此教授不在除罪化的范畴,一字之差,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教授们必须等待问题澄清才有适用之余地,这次的修法,让我们感到设官分职的意义何在,一般来说「核稿
朝野协商—立法最大败笔立法院是最高民意立法机构,我们总是希望该机构能发挥最大功能,为国家社会立下好的法律。由于立法委员是民选的结果有不同的政党,不同的见解,对事情的看法往往「南辕北辙」莫衷一是,而为求迅速立法,减少阻碍就弄一套,所谓「朝野协商」的机制,原本也应该是好的,但是操作的结果,往往成了立法的绊脚石,欲速则不达,其实平民百姓是不懂如何立法才选出代议士来为他们立法,但是立法院运作的结果,往往出人意料之外,与我们有切身利害关系的法案,没有审议通过,但是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