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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著蟒袍冠带,正襟危坐,一手扶持,一手握拳,正气凛然。上悬匾额一块,书正大光明四字,金色正楷。包公名拯,字希仁,原籍安徽合肥,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九九九),二十九岁中进士。他任职开封府时年已五十九岁,因改革诉讼、平反冤狱等,威名震都下,远近称道。六十四岁在枢密副使任上过世,諡号孝肃,归葬家乡合肥。他一生曾办过审牛舌案,七弹王逵,弹劾皇亲郭承佑及国丈张尧佐,诛假皇子冷清等大案,为官忠君爱国,清正廉明,执法如山。但目前坊间流传诸多包公案故事,则多属虚构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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