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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北伐,军事底定统一全国后,当时政府,以警政为推行训政要务之一,擧凡绥靖地方査奸禁暴,没有充分警力,无法运用行政权力。乃由内政部制订方案,秉承中央意旨,各省均次第设置警官学校,以储备警察人才。湖北省警官学校,亦于民国十九年产生,兹觅得该校当日办理经过之校史。录充文献资料,读之当可窥全豹也。校史槪述吾鄂政府年来整饬庶政,百度维新,洞悉警察一端,关系公共治安,亟为切要,民国十九年,奉内政部令,饬创设警官学校,遂于五月间由民政厅长吴醒亚氏,委派喩某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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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杂志特派员黄忠报导□晋江吕文起鄕亲,中央警官学校特警班毕业,对日抗战胜利,台湾光复后历任军警要职,现已退休。民国七十四年十二月八日为令长郞鸿声立室,新娘为黄斯炳先生次女公子明美小姐,是日下午假台北市珍宝大酒楼举行结婚典礼,并宴请致贺亲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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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杂志南区特派员郭健斌报导□苏欣荣鄕亲,晋江东门外水际鄕人,早年毕业于福建省立音专后,在晋江东湖中心小学任敎,抗战后期投考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第十七期,台湾光复时奉派来台历任台南县警察局北门、麻豆分局长:基隆市第一分局长、台南市警察局主任秘书、行政、刑事、经济等科长计三十余年,其间并曾兼任警察局发言人、议会连络人。表现优异,警民关系良好,去年底退休时曾接受议会、警察等十二单位之表扬,仍受聘为市警局顾问。而其他单位、团体聘为顾问者有:台南市闽南同鄕会、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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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夫籍隶沭阳县,生于民前二年八月二日。世代业农,幼读诗书。民国二十六年抗战军兴,激于爱国热忱,誓以报国为职志,乃于二十六年底,考入中央警官学校特警班第一期。毕业后随侍班主任戴雨农先生左右。民国三十年,奉派苏鲁豫皖边区,从事敌后情报及破坏工作,配合游击任务,使津浦陇海两线之敌区交通时为中断,持续四年之久。有助于东线作战至多且大。胜利后仍在苏北地区蒐集匪情工作。三十八年随军来台后,担任先总统 蒋公警衞任务,计二十余年。实夫幼承庭训及师长督敎,于读书之余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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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校屹立三官堂我的母校—江苏省警官学校,创立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位置设在鎭江西郊的三官堂,环境幽美,校舍整齐。校门前隔公路有一小溪,沿溪遍植枫木,我们叫它小枫林。南面靑山翠竹,半山红瓦寺院,钟声时传,大家都称作竹林寺,(鎭江南郊有竹林寺)这周围出尘的幽雅环境,拱抱着这所开创新警政的摇篮—江苏省警官学校,倍增学校的壮观和使命的重大。本校原为警察训练所所附设之警官训练班,继因江苏省府民政厅长余井塘先生,为了要改革警政,推行警管区制,特扩大招生,并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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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在中央警官学校(现称警察大学)敎书,配住中央公敎住宅,尤以四弄住的都是台大、政大等国立大学敎授,每天敎学都有校车按时接送,个个挟着讲义包,风情飘逸,步履稳健;「四弄」称得上「敎书匠街」。春去秋来,光阴荏苒,不觉三十多年了。如今四弄的红砖步道上,踏着方步,点头微笑的名书匠慢慢的少了。我以一双儿女先后去美读书,将家具充实我们的住所,小儿的一座钢架玻璃柜充实我的斗室,构成一壁书墙。我与老伴依亲去美,在新泽西州柏利斯顿大学城附近一家老人院住了五年多。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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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四日因心脏衰竭而逝世台大医院,享年一百零二岁。老成凋谢,典范长存,令人怀念。(编者)我国警政建设能有今天这样的进步,无不归功于我国警察敎育的进步。谈起我国现代警察敎育,大家就会想到中央警官学校第二任校长李士珍先生。因为第一任校长是先总统 蒋公兼任,由敎育长负起一切校务及敎育责任。作者是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第一期毕业学生,亲受母校李老师的薰陶,朝干夕惕,谆谆敎诲,如沐春风,受益良多,影响所及,一生的追德修业,为人处世,实在是无穷无尽。在李先生敎育长、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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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杂志特派员幼竺报导□晋江庄亨岱鄕亲,出身于中央警官学校,抗战胜利,台湾光复时,奉派来台担任基层警官,历任局员、分局长、县警察局长、铁路警察局局长,今夏,因积功升任台湾省保安警察第一总队总队长,并兼任内政部警政署警察训练基地指挥官,该警察训练基地系调训在职官警进修敎育之完备机构,庄亨岱鄕亲兼负训练基地指挥官之职,可谓人尽其才。庄亨岱鄕亲为我泉敎育世家,其双亲均为故鄕中小学校及东南亚侨区之老敎育家。庄亨岱鄕亲为当前警界的优秀警官,四十年来的精力,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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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的自然是非梦公莫属,谁知他却不接受,而自选任中央警官学校校长的职务。同学们闻讯,莫不同感震惊,对他这种选择,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于是重量级的学长们纷纷进言,吁请梦公万不可放弃署长的职务,因这是全国警政的最高权力中心,警校只是他的下属单位之一;校长也是由警政署选派。他担任署长,校长选派,还不由署长决定?还不都是警校毕业的学生来担任?与他自己做校长有何不同?怎可放弃署长的任命?谁知大家的分析与建议,却一概不理,非坚持自任校长不可。总统因其力辞,于是便考虑到戴笠了。戴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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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校。2.四十四年度以后,中央警校经费,由中央在台湾地方协款内统筹列支。」当于四十三年六月廿三日再度呈请行政院准予复校。嗣于同年八月廿一日,奉行政院令:「一该部四十三年六月廿三日内才字第五一七一一号呈请恢复设立中央警官学校一案。二、经提出四十三年七月廿二日本院第三五二次会议,决议:『中央警官学校准予恢复设立,但应以不增加国库负担为原则,呈报 总统核定后令行办理』。三、兹经呈奉 总统四十三年八月十二日 台统㈠字第二七四四号代电开:『准照该院会决议办理』等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