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刊讯)台北市广东同乡会依据一〇五年七月廿日第十五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修订本会会员子女奖(助)学金发给办法乙种,并于今(105)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开始申请。本会为奖励会员子女,嘉惠更多粤籍子弟;在台各大专院校及硕、博士研究班肄业之学生,敦品励学,力求上进,特订定本办法;本会每年发给奖(助)学金一次,申请日期:自每年十一月十六日开始,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详细办法请见第四版上)
一、台北市五华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敬老尊贤暨激励在学子女敦品励学特订定本办法。二、敬老年金:凡年满八十岁依身分证为准,以当年九月卅日为基准日。三、奖学金:乡亲们子女就读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职)及大学院校系所(专科四、五年级)学生,(不含补校、夜间部、空大、推广进修部、在职进修及军警学生)可向本会申请奖学金。四、申请规定(一)敬老年金:第一次申请者于每年八月一日至卅一日止,以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提出申请。凡已领敬老金有案者,不必申请,如地址变更或其他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