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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文物古蹟是国家民族历史文化的象征,也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我国历史悠久,河山壮丽,文化深厚,因之在中国土地上有丰富的文化古蹟遗存,民国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就曾多次制订保护历史文物法令,如民国十七年九月,内政部公布「名胜古蹟古物保存条例」;民国十九年五月,国民政府公布「古物保存法」,民国廿四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订定「暂定古物范团及种类大纲」,列举史前遗物(包括古人类遗蹟等),建筑物(包括城郭、关塞、宫殿、宋明书院、古第宅、园林、寺塔、祠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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