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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将本社设置大专及高中(职)鄂籍成绩优良学生,奖助学金之种类及申请条件,分列如次:一、大专部份:⒈高国洪先生大专助学贷金:㈠自五十九年下半年起,每半年申办一次。㈡原规定确属家境淸寒,故申请时,须缴肄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区鄕鎭市公所出具之淸寒证明(向有缴送户籍所在地之村里办公处出具之淸寒证明,提经审查会议通过予以从宽采认),嗣于六十四年六月颁发奖助学金时,捐款人高先生表示:台湾地区人民生活普遍提高,贫苦者少,以后申请贷金,剔除「家境淸寒」之要件,但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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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湖北省阳新县同乡会奖助学金设置办法第一条:台北市湖北省阳新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为鼓励本县优良学生、敦品力学起见,特订定台北市湖北省阳新县同乡会奖助学金设置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职)以上学校就读之阳新籍学生,其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列甲等以上者,均得依本办法申请奖助学金。第三条:名额及金额:大专院校学生叁名,每名叁仟名,高中(职)学生参名,每名贰仟元。第四条:申请名额不足时,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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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一、宗旨:以奖励本县在学优秀靑年及补助因家境清寒或突遭变故,而学力继续升学之同鄕子弟为目的。二、经费来源:㈠目前暂以不愿公开姓名之同鄕二人,每年所捐出之二万三千元为基金(其中一位每年捐出二万元,一位每年捐出三千元)。㈡其他同鄕如续有公开或秘密捐出奖助学金者均并案处理。三、经费管理:由理事会议设立专用奖助学金科目,每年一次接受在校学生之申请或同鄕二人之推荐,并由理监事会推选三至五人组成审核委员会审核分配。四、奖助对象:本县就读国内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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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先生及湖北同鄕会财务委员黄强、吴开美等三人印鉴领取本息。拟于每年冬以其存款利息办理奖学金一次,凡肄业公私立大专之鄂籍同鄕,学业(平均)操行成绩均在八十分以上,家境淸寒者,俱可申请,需缴就读学校成绩单,鄕鎭公所淸寒证明(村里证明无效),及户籍誊本。至奖学金名额及金额,视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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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丁道平湖北文献社一〇二年度社务会议于中华民国一〇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六)假湖北同鄕会会馆会议厅召开,会中汪社长报告一年来文献发行状况及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等事项后,接着为奖学金审查小组召集人童委员中仪女士报告:第六届湖北省各大学博硕士班就读同学来申请奖学金之审查情形,经审查本年度计有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四校丁俊萍教授等十人推荐吕惠东等十九人附论文来申请奖学金。(如附表)依据本社奖学金设置办法规定,每年原则性奖助以八-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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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湖北省监利县同鄕会第二届第七次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纪录时间:七十一年三月一日下午六时地点:台北市忠孝东路三段二五一巷四弄十四号侬园餐厅出席人:王轶猛 万里鹏 余致尧 夏昌明 李重辉 杨君全列席:姜献廷 吴超华 吴大成主席:王理事长 纪录:吴大成理事长报告:一、省同鄕会会员入会登记空白申请表已送达本会,凡本县同鄕会户籍设在台北市者,均可提出申请。二、本县文献已出刊两期,虽甚受同鄕欢迎,但因印刷费用甚大,加以稿件来源有限,基于人力、物力的考虑,第三期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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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宗旨:为奖掖及培植学子进行有关湖北省的历史、地理、文化、人物之研究,特设置本奖助学金。二、申请对象:湖北省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或经本社同意学校的博硕士班研究生。三、申请条件:1.每篇研究论文限五千至一万字。2.论文内容以民国时代(1912到1949年间)湖北人、事、地之专题,且必须经过指导教授推荐至本社审核。3.必需为有学籍的学生,每年每人以一篇为限。四、申请日期:本年四月十日起至五月卅一日止。五、申请方式(以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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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宗旨:为奖掖及培植学子进行有关湖北省的历史、地理、文化、人物之研究,特设置本奖助学金。二、申请对象:湖北省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或经本社同意学校的博硕士班研究生。三、申请条件:1.每篇研究论文限五千至一万字。2.论文内容以民国时代(1912到1949年间)湖北人、事、地之专题,且必须经过指导教授推荐至本社审核。3.必需为有学籍的学生,每年每人以一篇为限。四、申请日期:本年四月十日起至五月卅一日止。五、申请方式(以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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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〇一五)年为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抗战时期湖北省大部精华地区沦于侵略者的铁蹄之下,受害最为惨重;抗战时期重要会战,也均与湖北有关,而我军民同胞及湖北鄕亲父老,在荆楚大地御敌守土,威武不屈之决心与精神,足以垂青史册。为弘扬抗战精神,体认历史眞谛,本刊爰决定扩大征文,办法如下:一、申请对象:1.湖北省境内各大学(高校)之博硕士班研究生。2.籍隶湖北就读省外大学(高校)之博硕士生。3.湖北来台湾留学及台湾赴湖北留学之博硕士生。二、申请条件:1.每篇研究论文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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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宗旨:为奖掖及培植学子进行有关湖北省的历史、地理、文化、人物之研究,特设置本奖助学金。二、申请对象:湖北省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或经本社同意学校的博硕士班研究生。三、申请条件:1.每篇研究论文限五千至一万字。2.论文内容以1911到1949年间湖北人、事、地之专题,且必须经过指导教授推荐至本社审核。3.必需为有学籍的学生,每年每人以一篇为限。四、申请日期:本年四月十日起至五月卅一日止。五、申请方式(以下二项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