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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苏北婚俗——闹房

    来源期刊:《江蘇文物》第1卷 第3期  作者:王嵩昌 出版时间:1977-09-10
    关键字: 闹房婚俗 闹房对象 闹房方法 闹房经历

    不发。小閙小发,大閙大发。」閙房的对象,当然是以新郞、新娘为中心。除此,还要閙新郞的父、兄、弟等及新娘的伴娘(从前初嫁新娘,人地生疏,母家必选雇一个精明干练,善于词令的妇女,伴往婿家数日,专司指导和保护事宜。故称之曰伴娘。)所以又有一种惯例的说法:「新娘房中,三天无大小。」这就是说明,在结婚三天以内的新房中,不分尊卑长幼,总可以閙,毫无顾忌,是合法的。至于閙房的方法,则因人而异。对于新郞、新娘两人,要看閙房人的聪明才智而定。简单地说,能想出甚么花样,就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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