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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字書與康熙字典

    来源期刊:《江蘇文獻》第5卷 第10期  作者:高明  出版时间:1979-05-15
    关键字: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字汇

    聚中国文字,依形系联,分别部居,又各附以音义,以成为字书者,始于汉许愼之说文解字;其书凡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文;以其创分部之法,明字例之条,结古篆之局,探语文之源,故特为世所重。其后,晋吕沈撰字林,分部五百四十,如说文之数,凡一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字,溢于说文者三千四百七十一字,惜其书久亡,淸儒辑其佚文,仅得一千七百余字而已。后魏杨承庆撰字统,凡一万三千七百三十四字,又溢于字林九百一十字;梁顾野王撰玉篇,凡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七

  • 文章説狐(一)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144期  作者:惲茹辛  出版时间:1980-09-15
    关键字: 狐仙 说文解字 天宁寺

    为狐属,貍为猫属(如猫貍、香貍、九节貍、玉面貍等),本为二物,而旧多通用。广韵且以狸为貍之俗字,与说文解字,意甚相左。狐祟之说,多如牛毛,为祸为福,不一而足,即以吾邑而论亦间有鄕民祀之室中者,以邑北荫沙一带祀之者较多。本篇所记,皆为邑人之所遇,且出于汤氏用中笔记,与诸向壁虚构者,当不可同日而语。谨录之以供助谈,信与不信,悉听尊便可也。狐谑史湘舲、邑人,美丰姿,好修饰,桂官,其小字也。少孤,育于舅氏熊家,房舍极广,史读于后圃,夕漏已三下,未寝,闻户外弹指声

  • 文章古今学者对段氏《说文解字注》的评价摘录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71期  出版时间:1990-05-14
    关键字: 段玉裁 说文解字 评价摘录 古今学者

    氏《说文注》用力至深,凡唐以前书皆见之。』——黄季刚先生语『段玉裁不但是许氏的功臣,而且是许氏的诤臣,在《说文》硏究家中当坐第一把交椅。』——王力先生语『《说文解字注》问世标志着中国语言学的硏究已并入近代语言的革命阶段,是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说文》有了段注,才眞正算作众语言学的角度加以硏究,阐发《说文》对语言和文字的作用,也才眞正为人们所了解。』——山东大学殷孟价『现代硏究语言学的人、应该继承段氏、王氏父子的治学精神。』——叶经陶给高邮王氏纪念馆的题词

  • 文章段玉裁對文字學之貢獻(上)

    来源期刊:《江蘇文獻》第5卷 第5期  作者:袁金書  出版时间:1978-02-15
    关键字: 段玉裁 文字学 乾嘉 说文解字注》

    端临)订交,皆一时之通儒,汉学师承记,均有传焉。乾隆五十一年,撰说文解字读五百四十卷成,乃说文解字注初稿,未刻。五十四年冬,入都,访王念孙、邵晋涵。邵字二云,余姚人,彼与章学诚相友善,皆深于史学者也。翌年返里后,以索居无俚,乃赴武昌,访湖广总督毕沅(秋帆)。得识章学诚于其幕中,谓与章神交已久,彼于史学能得其本原。又闻毕秋帆曾属邵二云纂宋元明通鉴,懋堂云:「此事亦天地间不可少之事,何日成之?」(以上见与邵二云书)。五十六年冬,汪中校录尙书古文,请玉裁为改正伪

  • 文章(述往)鄕賢段玉裁簡介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17期  作者:雋儒 出版时间:1975-01-01
    关键字: 段玉裁 日读千言 朱熹小学 南溪知县 说文解字

    自逊淸乾嘉而后,凡读书人,靡不知有金坛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一书,邑人亦靡不知有其人,然其平生事迹及其为世推重之由来,恐知者不多,县志记载亦略而不详;余自愧不文,然好渉猎古籍。就阅读所得,有关鄕贤茂堂公事迹,简介于后;段先生名玉裁,字若膺,号茂堂,(他书有作懋堂者)邑之西鄕人,父名世续,邑庠生,幼受庭训,有兼人之天资,日读千言,背诵如流,于训诂、音韵,细心硏讨,遇有未惬其意而有疑问者,穷日夜精思而勿已,摘录其原注及其意见而质诸名宿。年十三,补博士弟子,(即秀才

  • 文章海外來鴻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1期  出版时间:1983-09-28
    关键字: 陈倬 死人官司 段玉裁 伪造文书 说文解字

    本会前理事长陈倬鄕长于六月十九日偕夫人赴美探视其子女,出国以来,虽身在国外,而心系国内,对本会会务之推展尤为关心,曾已先后三次致函王理事长、王常务监事、邹总干事并嘱代向各位理监事致问候之意,在陈鄕长七月三十一日之来信中,曾提及在美看到发行之中文报纸—世界日报刊登「打死人官司,吿地状」新闻一则,谓有侯某敎师向板桥分院控吿我坛邑先贤段玉裁所著「说文解字注」一书内容不实,应负伪造文书刑责,侯某请求判令板桥艺文印书馆出版之该书,应予没收………云,陈鄕长阅后不胜

  • 文章(滑稽訴訟)鄕賢段玉裁竟被人告地狀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2期  出版时间:1983-12-01
    关键字: 段玉裁 说文解字 伪造文书 滑稽诉讼 私人恩怨

    有自称为敎师的侯某,亦不知其为何许人也,竟于七月中旬向台北地院检处板桥分处,控告乾隆年间大儒段玉裁鄕贤,且已去死二百余年,指他著作,遗祸后世,应负伪造文书刑责,侯某请求判令板桥艺文印书馆出版的「说文解字注」一书应予没收。这件控告二百多年前的古人案,检察官已予受理,但不会传讯被告段玉裁,因为他已死了两百多年。六十四岁侯某,在他的诉状中指出:淸乾隆年间「说文解字注」一书,作者段玉裁明知自己对文字的认识不够,竟「穿凿附会」、「妄想刻求」,著出虚诬不实

  • 文章(述往)清大儒段玉裁先生事略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2期  作者:勳蓀 出版时间:1983-12-01
    关键字: 段玉裁 朱子小学 玉屏知县 说文解字 礼仪汉读考

    段玉裁字若膺,号茂堂,一作懋堂,幼颖悟,读书日尽数千言,年十三号博士弟子,学使者尹侍郞会一,深器异之,授以朱子小学,谓其父世续日,此儿端重必敎之成大器,勿自菲薄也,既冠、举于鄕,以敎习授贵州玉屛知县,改四川巫山县,服务十年,引疾归,奉父命侨居吴门,年八十一卒,玉裁喜训话,考核极博,推尊汉儒,于宋儒颇持异议,及晚年跋尹公所授小学,乃曰汉人小学一艺也,朱子小学蒙养全功,本末兼赅,孔子敎弟子之法也,又云寻枝叶略本根,追悔已晚,著有说文解字、注说文计、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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