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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墓墓区除双穴中已葬单亲的可合葬外,今后一律不再接纳骨灰入葬,同时,对虞山非公墓区域的散坟开始组织实施搬迁或就地深埋等清理工作。二,虞山散坟清理工作时间为:2005年4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逾期未搬迁的,将按无主坟处理。为鼓励坟主加快实施搬迁,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将按时间先后分别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三,为实现殡葬改革的平稳过渡,对虞山镇、虞山林场部分近山的村〈管理区〉新亡故的村民,骨灰进虞山思亲苑的,三年内全额免收基本穴位费。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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