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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案,以利分治。旋由省府当局,除根据实情,及政治上应行分治之理由,查案批驳内沙无理取闹外,并训令民政厅,再拟布告转发崇启两县,张贴通衢,俾众周知。布告原文仅五百余字,敍事简明切要,论断正确公允,使人一望,即可了解分治要旨所在。末段撰有「案经确定,义无变更,决不容好事之徒,长玆纷扰也」等句,乃系严谨之警告语,具有吓阻作用,谅亦为纠纷落幕原因之一。玆抄录原布告全文如下:江苏民政厅布告 民国十七年四月为布告事。案奉 江苏省政府第九八七号训令开:案查崇明外沙分治
未尝有所自见,恂恂然似不能言者。归国后,任外交部通商司司长。洎后郑毓秀博士主持上海法政大学,先生应聘为敎务长。对于该校校务,擘画周至,凡历四载,声望日隆,遐迩咸钦。桂省慕名延致,时马君武氏长广西大学,先生则为祕书长,实则执行校长职务,并兼该校文法学院院长,为该校奠立良好之规模。抗战军兴,先生奉征召再度从政,初受任为安徽省政府委员兼祕书长,嗣又兼该省民政厅厅长,其间并两度代理省府主席。当时,皖省地处敌伪匪环伺之中,先生劻勷省府当局锐意经略,克难竭虑,特择其完整
政府民政厅任职,面嘱受训期间要虚心学习,服从命令,有暇即向家中通信,时徐州空袭警报一日数次,第二天拂晓即随队乘火车开赴豫省潢川接受军事训练。二十七年五月,徐州会战方酣,前方需人,青年军团在训学生,奉令提前毕业,分发苏、鲁、豫、皖各省,余参加江苏队共八百余人,到达徐州三天,即奉令转进,大部队开向西南,江苏队乃向徐州东南,经睢宁、灵辟、泗县,而至沭阳、涟水、泗阳各县从事民众组训工作。一日在沭阳洪园住地,忽见先父前来,不胜欣喜,但惊异何以得悉余之住处。据先父言,徐州失守
以三十余艘船舶,运送一个师团兵力,用飞机大炮向我军阵地猛攻,后因军援不济,我军败退。江南弃守,江苏省政府迁到苏北泰州一带,局势瞬息万变,公璵先生改任为第七行政区督察专员,不久又晋升为民政厅厅长兼徐海行署主任,局势逆转,江苏省政府迁往安徽阜阳,缩小组织,民政厅改为政务厅,已无政令可行,乃辞职赴渝,三十三年任蒋委员长侍从室督导委员。三十四年九月三日日寇投降,公璵先生代表省主席王懋功赶赴苏州接收伪江苏省政府,旋将省政府复员鎭江,再任民政厅厅长,奈因日理繁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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